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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劳斯的真相读后感1000字

施特劳斯的真相读后感1000字

《施特劳斯的真相》是一本由[美]凯瑟琳·扎科特 / [美]迈克尔·扎科特著作,三辉图书/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35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施特劳斯的真相》读后感(一):书评

扎科特夫妻的合著,两人都是施特劳斯学派重要成员,都“师从施特劳斯”(序言),作此书的目的是:“在我们看来,有关施特劳斯的说法大多――甚至全部――是错误的和被误导的,是未对他的作品进行阅读或未理解他的产物”(第2页),并且是要撇清施特劳斯与美国新保守主义之间的“所谓关联”(第317页至321页)。因此本书重点在于介绍有关施特劳斯思想中有关现代性政治学术的方面,而且也着重介绍了施派内部因对施特劳斯理解而分成的三派,这三派是从施特劳斯对美国认识与评价的三个主张而分裂的:1.美国是现代的;2.现代是坏的;3.美国是好的。这三个矛盾而紧张的观点,迫使施派中人形成以雅法布鲁姆和戴蒙德为首的西岸派东岸派和中西部派!各派只能在那三个观点中各取两个来发展其学术研究!

这是本有趣但学识严谨之作。它一方面反驳了几乎所有对施特劳斯政治性解读的“误解”:从德鲁里到迈尔的作品;另一方面它简洁而有力的阐释了其师有关此类的学术思想。

《施特劳斯的真相》读后感(二):哲人的脆弱与强大

据说施特劳斯留下了三个命题,分别是:

“美国是现代的。”

“现代是坏的。”

“美国是好的。”

这三个命题之间的龃龉与调和,成为本书的叙述主轴。据说事实上正是这个轴转出了各色的施派理论,还道出了施特劳斯本人的特意。

我在阅读的时候,同样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三句话,不是书中的原话,但意思皆来自本书,它们分别是:

“哲人之所以为哲人,正在于无心统治”。

“由此降低敌意,调和生存感觉。”

“不过,好人终乃不良公民。”

我相信这三句话中包含着类似的调和与龃龉,它们不但构成了我作为一个读者的心路历程,而且回头来看,他们已然表示了施特劳斯所特有的那种紧张和尖锐。我将之命名为“哲人的脆弱与强大”,而哲人的脆弱也正是其强大之处。

书中有一处读得我心惊,“施特劳斯1973年的离世,意味着往后任何人都无权主张自己的研究路向才真正体现施特劳斯的思想,是唯一的权威”。哲人的脆弱,在于他首先是凡人,他终有一死,无论是否遭受迫害、是否横死——死于多数人的暴政。如果我们把上述的“施特劳斯”换成是“苏格拉底”或者是“孔子”,那我们就会立刻觉察,整个哲学史(东方也有它的哲学)都是很悲伤的,因为后世的思索者们无不试着在自己身上复活某个本已离世的哲人,而这一行动根本不会取得成功。

有部让我甚为介意的电影,在心中蕴藏多年,此时一并涌出,记得这部电影叫《神枪手之死》,它的故事我已淡忘,却记得它留下了一个难题,即最强大的人通常是被身边的徒弟们干掉的——在那部电影中是真实的杀死,但我还记得那个徒弟是“最虔诚”的门人。

同样的困境,也出现在哲人身上。哲人(神枪手)与一般人(枪手)比起来,正在于他的准与“神”有关,但神是不可捉摸的,哲人凭借其天赋与神交往,唯此事不可传授。待哲人既殁,徒弟们只能自行捉摸乃至拙劣模仿师傅之神,这个时候,极高明在儿们那里被演绎成徒手博龙蛇是有可能的,于是神奇也就成了个神叨。

这一脆弱性,施特劳斯避开得很好。因为看起来,他的弟子都是“大逆”之辈,爱师傅但更爱真理,而且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自觉地避开了对师傅的“神”的模仿,非常清楚自己断不能令得尊师于己还魂,他们纷纷踏上的是自己的平实的思想之路,他们可能不如师尊神秘而富有魅力,但一个个都扎实而有个性。

一个思想家,因其魅力不可能被人淡忘,但能在死后不被借尸还魂,更是一种幸福,在这方面,初代弟子和二传弟子尤为关键。这本书也可以是看做是徒弟们决意让师傅彻底死去——而不要变成被媒体、好莱坞或者华盛顿任意运用乃至利用的人偶,乃大敬重。

但言辞既出,说得也都有道理,又与尊师有着千丝万缕的勾连,于是新的烦恼又随之产生:为师的想法也许会遭遇真正值得回应的反驳,可逝去的老师已不能再给予回应,我们也失去了聆听其对话的机会。

最值得回应的反驳,从《施》来看,似乎来自“中西部”的戴梦得,来自他曾作有的一篇论文:《The Utopian Grounds for Pessimism and the Reasonable Grounds for Optimism》(《悲观的乌托邦依据与乐观的合理依据》)。这篇文章我当然没读过,但从上下文的论述来看,这篇文章展开了施特劳斯难题的基本语境:哲人之脆弱的根源就在于哲人必须生活在一群喜爱“乐观”更甚于“悲观”的人群中。这些人从来都是大多数,出于其天然的本性及受教的机缘,这些人将“正能量”视作生活中的最高价值,这也是他们价值理性主要落脚点;就哲人与这些人的主体间关系来说,在最好的情况下,唤起他们的“悲观”的哲人也等于是唤起了这些人的焦虑以及在反复挣扎之后出现的针对哲人的有可能的敌意——理想的、更高的人性在多数人来看至少是要“避开照面”的东西,但正是这种大众要避开的东西,在施特劳斯来看恰是人性真正的自然——尚未被降低眼界之前所见的自然,因而也是可欲的。这种矛盾不可调和。

这就构成了哲人的真实处境。施特劳斯的论述,处处讲城邦、讲政治——讲国家,但其实于“家”就可窥见一斑。如果谁家竟然不幸地出了个“哲人”,那可真是某种不幸。以求真为本的哲人,在身边的人来看,首先就是“悲观”问题,因为他选择的参照物过高,他遂成了家中的“负能量”之源,家人们从他哪里感受到批判、感受到压力实乃“家常便饭”;另外,善意的家人们,不仅被伤害,还时常落入担心哲人的心理健康的境遇——悲观不是好事,他们不懂精神健全与心理健康之间的差别,以为心理健康是人性的最高标准、以为心理学已是关于心灵的最高学问。他们渐渐怀疑哲人是不是也在深夜唉声叹气,因为他们认为理当如此,但哲人只是常常发呆、凝视。进一步说,家人们始终无法从自己身上明白:哲人天赋首先不是一种思考的天赋,而是一种精神的天赋,他们不了解人们通常不去三省吾身的原因并非因为修养不足,而是因为精神强度不够,他们认为人在彻底了解真相之后要么陷入疯癫,要么遁入空门,但他们不了解哲人知道真相的限度,更因为“对于他人所感的天然纽带”未被“想要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贪得之欲”所溶解(p65),哲人终将找到自己“温良”融入的方式。

所以,家里出了哲人,家人便常常自觉低矮,更要担心哲人的健康,质言之,一种有违金融业、快餐业常投放的那种广告里的幸福的乌云,一种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字面意思的不祥,将飘荡和笼罩在哲人的家里。但家人尚且都爱这位哲人。

对此,施特劳斯论证说,哲人可以隐瞒自己的观点。但其实哲人连同他的隐瞒都带着哲人的气息,哲人是全息的,要不然为何隐与显在哲人那里会引起那么多的争议,一层又一层的解释,隐就是显,显就是隐……如果不是哲人,哪来这么多事?

哲人真正的脆弱性不在于他会死去,而在于他的突兀。按照戴的论文,哲人所据的“乌托邦”的对照物乃是“理性”,这就道破了哲人的秘密与困难:哲人的根源并非理性,而是一种与他有关的天然,他在那个高度上认识到人性的必然,却未必能把这种东西以理性的方式教导给其他人。

由是言之,哲人的金标准,其实不在理性而在魅力。哲人的武器——他的言辞与修辞中真正的能力在于引诱,把人引向何为重要,何为高尚;或者说,哲人不是要给予答案的人,而是要让问题在人心中生根的人。我想施特劳斯对此必有觉察: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才是真正的人类明星,这些人对于政治所需的那种稳健理性是一种威胁;明白这一点的施特劳斯尽量地保持“low key”,他把自己装成一个草堆,躲在秋后的田里,殊不知,当整个冬天过去,别的草堆都已歪斜,它漂亮依旧。

哲人的化妆术也是哲人式的,他在人类社会中其实无所遁形,本书明理的两位作者在尽力为老师辩护的最后,终于在“结论”部分委婉而简短地说道:“施特劳斯是有点精英”,紧接着又以“但如此精英姿态追求的是人类卓越”恢复某种与国人和家人的“和谐”。

施特劳斯如今变成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也是哲人的必然命运。

生而为哲人,也只有生而为哲人,一旦生而为哲人,他就必全力去成为哲人。这就是哲人的命运。

这意味着哲人需要在他所在的时代、所在的政治环境里放弃统治——放弃在家人看来最耀眼的事物,同时仔细考虑自己的思想对真实的身边人、对同胞、对生活本身所带来的影响,他还要仔细挑选自己的徒弟(如果有的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哲人必须努力摒弃哲学作为一门继成现状的“学科”所带有的那种迷惑性——“不管怎样,哲学的意味不在于命题,不在于教诲乃至树立体系,而是种生活方式,因独特的激情——哲学欲求或者说爱欲——而充满生气的生活。”(p189)

哲人是最自爱的,比一般人更自爱,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决定超越自己。但他必须明白,教诲是偶尔的,亲身示范才是必定的;不被觉察是偶然的,被人反复琢磨才是必定的。哲人的脆弱,正是他的强大所在。

这就是施特劳斯教给我的。

感谢本书的翻译,她在书中的一些处理——她的“达”胜过“信”的选择——令我欢乐。但她偶然也以“信”为宗,比如,National Socialists被直译为“国家社会主义”,然后再以译者加*的方式在下面注明其含义:“即纳粹”(p39)。翻译当然也是创作,对自由的人来说,自由总有余地。

《施特劳斯的真相》读后感(三):转:列奥·施特劳斯到底说了什么

列奥·施特劳斯到底说了什么?

童志超

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这位20世纪神秘的政治哲学家无疑是一个极其具有争议性的传奇式的人物。虽然施特劳斯学派在西方主流学术界内历来扮演了一个被孤立和不受承认的角色,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共和党人里根入主白宫、近代美国新保守主义的兴起和包括前国防部副部长及世行行长沃尔福维兹(Paul Wolfowitz),共和党军师小克利斯托(William Kristol)和民主党克林顿的政治顾问盖尔斯顿(William Galston)在内的施特劳斯的学生或学生的学生大量进入美国联邦政府的各重要决策部门,施特劳斯主义却突然被美国主流媒体说成了华盛顿的官方政治哲学。特别是到了小布什因9.11 发动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之后,探究美国强硬派政客与施特劳斯派之间的关系更成为美国公共传媒讨论的热门话题。

而在中国,施特劳斯是因甘阳和刘小枫等著名学者的引荐而为国人所熟知的近代西方思想家。可以说与施特劳斯在当今西方主流学界所受到的冷遇相比,中国学术界是存在着一股施特劳斯研究热的,更因此有了中国的施特劳斯学派这么一说。似乎有意或无意间在中国产生了一种对施特劳斯独具中国特色式的阐述,即特别强调施特劳斯对现代性思潮的批判,甚至据此推出了苏联和美国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荒谬结论。

或许正是由于施特劳斯思想自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遭到的不同诠释和误读,美国正统的施特劳斯学院派弟子才要在最近几年纷纷跳出来为自己的老师正名。刚刚由商务印书馆引入国内,于2006年首次在美国出版的《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The Truth about Leo Straus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American Democracy)就是这么一本正本清源之作。本书的作者扎科特夫妇(Catherine Zuckert and Michael Zuckert)都曾于上世纪70年代初期在施特劳斯执教多年的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取得了政治学博士学位,现在也都执教于美国著名的天主教私立大学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更都被公认为当代施特劳斯学派的重要成员。在我个人看来,这本书可以说出色的完成了两个任务,一是理清了施特劳斯本人到底说了什么,尤其是他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关键性评述,澄清了施特劳斯被媒体和一些学者妖魔化的问题;二是探讨了施特劳斯本人的政治思想是如何影响当代的施特劳斯学派的,对施特劳斯侧重点不同的解读是如何造成了施特劳斯学派内部不同派系的分歧的。

关于施特劳斯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虽然他本人几乎从不引用任何当代西方学术成果,更没有像与其背景相似的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那样参与当代公共事务讨论(阿伦特和施特劳斯都是因战乱迫害而在二战前夕从德国逃到美国的犹太人。两人都着迷于古典政治哲学,都曾深受海德格尔影响,还都曾在芝加哥大学教过书,但其政治思想和观点却截然不同),但外界却十分热衷的把他与美国当代政治,尤其是右翼政治联系起来。在很多人眼中,施特劳斯更是可以被称作是为里根和布什等右翼政客所信奉的“新保守主义”之父。于是,探讨施特劳斯本人对美国的主张和评价就成了研究施特劳斯主义时谁都绕不过去的问题,而《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一书就是借着对此问题的探讨向人们展现了施特劳斯的整个思想体系和施特劳斯学派的内部分歧的。

施特劳斯在认识美国上曾有三大看似不能自洽的核心命题,而研究它们间的矛盾关系也就成了理解施特劳斯真正思想及施特劳斯学派的重要切入点,这三个命题分别是:

1, 美国是现代的。

2, 现代性是坏的。

3, 美国是好的。

但凡有一点逻辑的人都能看出这三个命题是不可能在毫无条件约束下同时成立的。那么它们到底对施特劳斯分别意味着什么,施特劳斯又是如何把它们融为一体的,这正是我们下面讨论的关键所在。

1. 美国是现代的:

这可以说是三个命题中最好理解的一个命题。毫无疑问的是美国建国是启蒙主义的产物。它是建立在施特劳斯眼中现代政治哲学的开创者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 所重新定位的政治哲学的基础上的。美国的《独立宣言》更是自由主义奠基人约翰.洛克(John Locke)思想的翻版。去阅读美国的开国文献,无论是美国宪法还是为了通过宪法而著的《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这个通用的中文翻译其实是一个错误的翻译),你都会发现美国区别于古代的两个现代性特征,即权利优先于善,制度优先于品行。

我们可以说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代政治哲学和以自由主义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则是在自由主义后启蒙思想的一个极端表现形式,同属现代政治哲学范畴,这点后面会谈到)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以一种善的求索为导向,而后者以权利捍卫为核心。柏拉图之所以要强调“哲学王”(Philosopher King)无非是因为他的世界里需要一种至善的生活,即对自然真相求索的哲学式生活,并且当这种至善生活的哲学家成为统治者时,就有了一个《理想国》(The Republic)。与之相反,现代政治哲学则从根本上否认一种至善生活的存在。它认可或至少是承认人们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平等存在。正是为了防止不同生活和观念之间冲突和摩擦不至于带来集体毁灭,才要设置出了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权利边界,个人权利才成为了现代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此外与古典政治哲学追寻至善理性,勾勒最佳政体不同,现代政治哲学中的权利还是从人最大的激情和最本能的欲望,即霍布斯丛林中对死亡的恐惧那里推导出来的。从这点上说,现代性的转变本质是一种放弃崇高目标而只去在乎可实现性的转变。

正是由于现代性哲学理念上的权利优先于善,才有了其政治设计上的制度优先于品行。换句话说,既然政治哲学放弃了对善的求索,那么良好政治秩序就不可能像古代共和国那样取决于教育和德性塑造,它所能依靠的就只能是完备制度下的激情的满足。过去被视为罪恶的人类私心和私欲经由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看不见的手”成为了效力最大且经合理制度安排可能带来最好结果的积极因素。而美国的三权分立和宪法制约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即用设计上的激情与激情的碰撞让私利去制约私利,从而带来人们物质上的满足和生产力的发展。

2.现代性是坏的:

施特劳斯之所以会选择批判看似带来人类解放的现代性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威胁人类社会发展甚至生存的现代性危机。可以说,身为犹太人,在魏玛共和国长大成人的施特劳斯亲自经历了现代政治的极端病变,即共和政体的消亡和法西斯主义在德国的崛起。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性的危机就在于其所蕴含的价值虚无、历史主义(Historicism)和实证主义(Positivism)。

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取代了对至善生活求索所带来的现代权利观念。而在施特劳斯看来正是这种权利主导的现代性思潮让我们逐渐失去了自身行动和选择的理论支撑。由权利带来的对各种观点和生活不做孰优孰劣的比较表面上似乎带来了一种解放人性的宽容,但实际上这种对价值判断的回避最终只会使得我们无法去论证宽容是一种优于不宽容的价值。这也就是为什么施特劳斯强调当我们用“权利”二字去把道德政治问题简化为技术问题时,我们就可能陷入了一种可怕的自甘堕落的价值虚无。

由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和洛克所开启的第一波现代性思潮很快受到了他们后一辈思想家的批评。但在施特劳斯看来这些思想家本身并未超脱于现代性,所以他们对现代性的批判只是带来更加糟糕的结果。卢梭(Rousseau)就是这里首当其冲的例子,是他最先不堪忍受一套自我贬损的理论学说,并重新主张我们要重视个人权利外的“德性”。在卢梭看来,我们不应该像霍布斯和洛克那样在“自然状态”中推导出基于人贪婪自利的“自然权利”,而是应该认识到社会中存在的私欲和嫉妒恰恰是贫富差距和私有财产出现后的历史产物。因此所谓的“人性”该被归为是独一无二的历史进程的而非自然本身,而正是卢梭的这种历史观念开启了包含黑格尔和马克思在内的第二波现代性思潮以及随之而来的更大程度上的价值虚无。以国人熟知的马克思为例,他明确否认了道德观念的永恒性,并把它们仅仅看成在特定历史阶段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识形态反应。本该超越于人类最本能物质欲望的道德观念在马克思学说中堕落成了从属于并服务于经济利益的工具。这种观点的进一步发展就导致了以尼采为起点的第三波现代性思潮,,即除了否认永恒的道德观念(即所谓的“上帝已死”)外连历史的自身发展也不承认,而把历史看成是完全人类创造的结果,成为一种认为我们现在可以去重估过去的一切价值且一切观念以时间和地点为转移的历史主义。施特劳斯曾表示每一波新的现代性思潮都导致了现代性危机的加深,并带来了更具破坏性和灾难性的政治运动:第一波思潮促成了美国式的自由民主国家,第二波促成了共产主义运动,而第三波则促成了法西斯运动。

3. 美国是好的:

从表面上看,对现代性持否定态度的施特劳斯是不太可能去认可美国这么一个现代国度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国内的所谓“施特劳斯主义者”会认为20世纪以来的全世界,无论是当今以西方民主宪政发达国家,还是昔日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都是要被施特劳斯所唾弃的。可事实上无论是在反法西斯主义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还是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角逐的冷战中,施特劳斯本人都是坚定的站在以美国为首的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国家一边的。这就引出了他关于美国的第三个命题,即美国是好的。

其实如果我们细致的了解了施特劳斯对现代性的批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对现代国家美国的判断上施特劳斯会做相应调整。这种调整当然不是因为施特劳斯是美国人,被爱国主义或者国家主义洗脑让他为自己的国家盲目摇旗呐喊。事实上施特劳斯之所以总体上认可美国首先是因为美国是一个建立在洛克思想,即第一波现代性思潮上的国度。这就决定了在施特劳斯的思想体系中,它是要优于进一步加深现代性危机的第二波和第三波现代性思潮的及其所代表的国家的,即二战中美国的对手法西斯德国和冷战中美国的对手苏联及社会主义阵营。

美国对施特劳斯的第二个积极之处在于表面上脱胎于第一波现代性思潮的美国在施特劳斯眼中可以用他所推崇的古典话语得到重绘。按照他的观点,用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对多数权力实现制约的美国完全可以被视作一种古典政治哲学中的良好政体,即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中所阐述的综合君主、贵族和平民元素的混合政体。美国的代议制度下的官员选拔也并不是由被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批判的古代纯粹民主平等原则,即抽签所决定的。相反代议制选举体现的是古人所推崇的贵族政治正义原则-优绩(Merit),即愿最优者获胜而非绝对政治平等。正因为此施特劳斯才认为美国的这种自由主义式的民主多少可以从他所赞扬的古典政治思想那找到有力的支持源。存留前现代遗风的美国(这里还包括被施特劳斯所强调的另一古代遗风-宗教信仰)也就被施特劳斯看成是一个大体上还算正面的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施特劳斯对美国的这种肯定并不是绝对的。美国的优秀是有条件的,即与第二波和第三波现代性思潮相比的优秀。正因为美国也夹杂着第一波现代性思潮的弊病,施特劳斯才不可能像一些美国的保守派一样把自己的国家说成是一个完美的国度或人类唯一的希望。他也不太可能去赞同小布什式的将民主政治强加于人的威尔逊主义,毕竟威尔逊主义本身乃是他所批判的现代性的产物,是违背他所赞赏的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的。

对施特劳斯关于美国三大命题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帮我们理清了施特劳斯思想的整体思路。它们之间的微妙复杂关系也造就了当代不同派别施特劳斯学派的导向和分歧,而这正是《斯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一书所讨论的另一主要内容。按照扎科特夫妇的观点,正是三大命题的紧张关系为各派施门弟子划定了界限和阵营。按照他们在美国地理上的分布,当代的施特劳斯学派可以划分为东岸派(the East Coast)、西岸派(the West Cosat)和中西部派(the Mid-West)。三大派别分别会选择性的舍弃或不强调三大命题中的一个。与施特劳斯本人相比,东岸派对美国局限和缺憾的指责往往公开的多,即它们不再那么坚持“美国是好的”这个命题。为很多人所熟知的,由施特劳斯最出名弟子,曾先后在康奈尔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执教的艾伦.布鲁姆(Allan Bloom)所作的畅销著作《美国精神的封闭》(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就是这一派系最著名的代表作。该书通过讨论当时美国社会盛行的虚无主义及文化相对主义来揭示出民主政治之下高等教育的危机。与之相反,西岸派则试图回避“美国是现代的”这个命题,从而突出“美国是好的”。由曾在加州著名的克莱蒙特麦肯纳学院(Claremont McKenna College)雅法 (Harry V.Jaffa)所著的《分裂之家危机》(Crisis of the House Divided)就是反应这一派系观点的作品。该书试图用苏格拉底与忒拉绪马霍斯的论辩的框架去解读林肯在1858年竞选总统期间与道格拉斯进行论辩时的精彩演讲,从而凸显美国古典哲学的本质,进一步去肯定美国在施特劳斯思想中的正当性。而缺乏明显代表人物的中西部派与东岸和西岸相比则对施特劳斯思想做了最激进的改造,即去一定程度上否认以重返古典而著称的施特劳斯的第二个也是最核心命题,“现代性是坏的”。他们选择用探讨现代政体下的积极因素来减轻施特劳斯主义对现代性的批判,从而实现“美国是现代的”和“美国是好的”两个命题更完整的自洽。受制于篇幅限制,我不能在这里对《斯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书中对施特劳斯学派的讨论做更详细的阐述。如果日后有机会的话,还会与大家更多的分享一些关于施特劳斯学派的内容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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