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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100字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100字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是一本由顾炎武著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0元,页数:212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一):讀顧亭林先生和王船山先生需要功力

顧亭林、王船山二先生,我是很讚賞的。兩者都是曾文正公所讚賞的。

顧亭林先生的日知錄,非常高,可謂是《困學紀聞》之後的第二個筆記型綜合書籍。沒有經學、史學、子學等功夫,是不行的。還有很多經國濟民的制度方面也是很精到。

日知錄現在有很多版本,有《全集》版本,有集釋版本,有四庫全書版本,有線狀版本。

我最喜歡線裝版本,尤其是有了pad等工具,讀起來異常方便。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二):文人思想之觉醒

明清之文人总给人以趋炎附势之感,无风骨可言。然顾炎武先生缺已然有了思想的觉醒。初始是在历史课时,那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十分有名的。然其出处确少有关注。

我对于“国”与“天下”的区别确实从这开始的。所谓“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至今任是时长都有。三百多年前的先生已有思考,不知现在的人又是否真的能不能分清呢。

深沉的热爱着祖国的大地山川。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三):读顾炎武《日知錄集釋全校本》

易学即神学与哲学,虽对日用无助益,但实是修身之本。

自地以上皆天也。故曰天在山中。

唐书选举制,云取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证。三曰书,楷法溢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可见唐取仕,甚为注重外在。

涉及极为广泛,不过也有一些识见未脱俗套。例如未能领悟城市对于经济的推进作用,主张聚人于乡。

士大夫子弟不宜使读世说,未得其隽永,先习其简傲。

文笔很好,每篇文章都写的很好。

汉武帝遗刺史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倍公向私,旁谄牟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削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怙倚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又令岁终,得乘传奏事。夫职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这些宗旨很重要。

后面主要是一些考证,例如对通鉴的笔记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四):顾炎武谈文人与文章

读《日知录》卷十八、十九,多谈治学、作文之方,感慨良多,往日未曾细读,甚为愧悔。

卷十八《勘书》条云:“凡勘书必用能读书之人。”具体例子就不及细举,他用的是《焦氏易林》和梁简文帝《长安道诗》。亭林对于后世臆改文字之风,很是不满,直云为“大害”。

卷十九《文人之多》条云:“唐宋以下,何文人之多也!固有不识经术,不通古今,而自命为文人者矣。”并举宋刘挚之训子孙:“士当以器识为先,一号为文人,无足观矣。”黄汝成集释用亭林《与友人书》证明亭林此观念并非偶然:“仆自读此一言,便绝应酬文字,所以养其器识而不堕于文人也。中孚为其先妣求传再三,终已辞之。盖止为一人一家之事,而无关于经术治理之大,则不作也。”李颙乃关学名家,与亭林情若骨肉,请他为母亲作传,竟然毫不犹豫拒绝。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亭林此论之轻视文人,只怕也多少有些问题的,在今天看来,文人与救世之思想,不过是社会分工之不同而已,并无高下之分。而且文章与思想之间并非就可以简单划清的,文兼经史,经史兼文,都是很常见的。当然,亭林自己的文字,就是名传千古的文字,正合于他把文字视为经术工具的思想,也是艰苦卓绝生涯和思想的体现。

《文人模仿之病》云:《曲礼》之训“毋剿说,毋雷同”,此古人立言之本。诚哉斯言!我想象不出,一个人的文字只是以嚼他人的剩饭为目的,会有什么写作的热情,思非己出,文非己有,不过应付差事而已。何谈文章之事!当然,我在此要把自己在博客上的抄书作一区别,并非撇清自己,而是自认在此不过做一材料积累,与朋友的讨论而已,与严肃的文章无关。

《文章繁简》条云:“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此论可谓一语中的。文章的目的在于表达思想、记叙事情明晰,短短几句话就可以表述清楚的,非要数千言,则反成累赘。心中只要有多少字才够标准这样的想法,目的不在思想和叙事了,而在于文字的数量,失其本矣。各位读《日知录》即可知亭林如何处理文字繁简的,多的一条有几千字,少的甚至不过十几字而已。

《文人求古之病》:“以今日之地为不古,而借古地名;以今日之官为不古,而借古官名;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字之通用者,皆文人自盖其俚浅也。”今日之好学者,常以古文为雅,是否合适呢?要看对象和环境,也要看自己的文字能力。写给大家的文字,自当用清楚、明白的白话文,偶有文白相杂处,亦不必忌讳,文白之间何尝有绝对的界限?如给同好写信,以古文作文,亦未尝不可。

亭林《日知录》,本为治世之用,而我在此不过撮抄几条有关文章的条目,愧对前辈大儒训诲。然正如亭林此类文字所示,小道关乎大道,亦不可废也。

《日知錄集釋全校本(全三冊)》读后感(五):申生非孝子論

《日知录集释》(卷二):“文侯之命”载:“《竹书纪年》:幽王三年,嬖褒姒。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盘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曾阝。十年,王师伐申。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王子伯盘。申侯、鲁侯、许男、闻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平王元年,王东徙雒邑。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然则《文侯之命》,报其立己之功,而望之以杀携王之效也。郑公子兰之从晋文公而东也,请无与围郑,晋人许之。今平王既立于申,自申迁于雒邑,而复使周人为之戍申,则申侯之伐,幽王之弑,不可谓非出于平王之志者矣。当日诸侯但知其冢嗣为当立,而不察其与闻乎弑为可诛。虢公之立王子余臣,或有见乎此也。自文侯用师,替携王以除其逼,而平王之位定矣。后之人徒以成败论,而不察其故,遂谓平王能继文武之绪,而惜其弃岐、丰七百里之地,岂为能得当日之情者哉!孔子生于二百年以后,盖有所不忍言,而录《文侯之命》于《书》,录《扬之水》之篇于《诗》,其旨微矣。《传》言“平王东迁”,盖周之臣子美其名尔,综其实不然。凡言迁者,自彼而之此之辞,盘庚迁于殷是也。幽王亡宗庙社稷,以及典章文物荡然皆尽,镐京之地已为西戎所有。平王乃自申东保于雒,天子之国与诸侯无异,而又有携王与之颉顽,并为人主者二十年,其得存周之祀幸矣,而望其中兴哉!……”

我昨夜读此条考证始知,周幽王之亡国并非因为“烽火戏诸侯”,而是因为他要废掉王后太子立褒姒母子,儿子宜臼愤而造反,勾结犬戎推翻自己的老爸,西周于是灭亡。这件事与后来晋国内乱的原因相似,晋献公因为宠幸骊姬,也想把二奶立为正室,同时废立世子,从而导致孝子“申生在内而亡”,晋国乱离数十年,重耳则在外流浪的悲剧历史。因为有这样的悲剧,所以春秋诸侯会盟订立的国际公法就有了“无以妾为妻,无废嫡立庶”这样的条文。孔子关注纲纪伦常并非没有理由,“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纲常混乱,家、国没有不败亡的!而且孔子也明确指出了,这种混乱都是“乱自上出”,所以他对君臣、父子的义务和责任是要求平等的,也就是说做父母的要像个父母的样,做子女的才能像个子女的样,从来没有片面要求子女孝道,而父母却可以为所欲为、败家亡国的。今日家庭之分崩离析,不亦如是乎?哀哉!

申生知道自己父親走在錯誤的道路上卻沒有盡到規勸的責任,反而是默認並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晉獻公的昏亂行為,最終自己選擇了自殺,以為這是孝道,其實正是因為他選擇自殺才陷自己的父親於殺子、昏君的罪名,而且還因此導致了晉國儲位鬥爭的幾十年內亂。所以,申生不能算是一個孝子。歷史上很多理學家把申生捧為孝子的典範,說什麼“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張載《西銘》),這些都是我民族一種病態的價值觀,《春秋三傳》——包括孔子都沒有這種愚忠愚孝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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