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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100字

《红字》读后感100字

《红字》是一本由纳撒尼尔.霍桑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7.70,页数:20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红字》读后感(一):A代表什么呢?

红字本身的象征意义是全书的核心,正如作者所说,那个红字在不同人心中有不同涵义的诠释一样,作者正是那个"不同人"。海斯特,这个实体的存在,用她的坚韧、善良和对爱情的忠贞,将那个世俗所束缚在她身上的枷锁打开,或者更确切地说,她将那枷锁转变成一种高尚的标志。她是不朽的,这种不朽在那些内心软弱、邪恶的人和可耻、奴役人的宗教的映照下,更加光彩熠熠。

以下为文中喜欢的句子:

爱情,无论是新生的亦或是从昏死般沉睡中唤醒的爱情,必定要产生阳光,使内心充满光辉,满溢而出,洒向人间。(年度最温馨句)

我的想象力成了一面失去光泽的镜子。它映照不出,或只能模模糊糊地照出那些我竭力要写在故事里的那些身影。我思想熔炉里燃起的火焰无法加热与锻冶故事里的人物。

这种不同寻常的光线赋予他们一种灵气,使它们失去了东西的实体,变成了抽象物。

《红字》读后感(二):语言风格太过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版本的问题,只觉得这本书的部分语言实在是“矫情”的可以。当然或许是时代变了,人们的口味也在变。那种类似于老式言情风的词汇和语句,于我真的是无法忍受。这本书的最大价值在于——这当然又是我自己的一家之言了——象征化的情节——尤其是红字所象征的某些东西——自由?真爱?每个人看到的或许总有些不同。

郝思特——我最喜爱的本书人物;

珍珠——我看不出她哪里可爱了,作者把她描写的很美好,可惜我对她的印象却非常之差。外貌不代表一切,被吹捧的再美丽,也被她莫名其妙的性格搞得不知所以然;

牧师——很可怜,但他纠结的原因及结局,我无法理解,总之,他的确没有《荆棘鸟》里的那牧师更让人感到有血有肉;

医生——他到底怎么让牧师受折磨了?作者用十分玄妙的语言描写了不少,可惜我真的真的没看出来。

In brief,这本书没有想象中那么令人震撼。

《红字》读后感(三):难以忘记的阅读体验

评价给“还行”是因为这本书是世界名著,我的阅读体验不好只代表我个人素质有限。整部书字数不多,情节也比较简单,基本没有扣人心弦或波澜壮阔的情节设置,基本脉络就是:女主角因非婚生女而被带上红字,当地神父是女孩的父亲,因此事饱受煎熬,女主角正牌丈夫隐瞒身份成为神父的朋友并设计毒杀神父。女孩七岁的时候,神父终于决定和女主角及女儿逃跑,但在最后一次布道中力竭而死。真的,就是这么点内容,剩下的就是作者霍桑大段大段地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几个主要人物的思想状态。。而且非常喜欢用排比啊,比喻啊什么的,动不动就是暴风雨啊、孤舟啊、灯火啊、海浪啊啥的,一个心理活动霍桑基本写个500字是小意思。当然啦,文中的三个人物,很明显地感觉出霍桑的暗喻:女主角代表了曾经犯错,却勇敢面对的生活态度;神父代表着犯错后无法原谅自己,永远背负道德十字架;女主角的丈夫无法原谅别人的错误,最终自己也陷入罪恶的漩涡。

也许是时代不一样了,非婚生子在现代的时代,倒完全不是一件不能原谅的事情,现在可能更多的是给予关怀和同情吧。不过考虑到当时的时代背景,来到北美大陆的基本都是清教徒,对非婚生子这件事也许在当时是无法原谅的。

这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三个月,终于完成了。由于情节较少,人物心理描写太啰嗦,实在是很奇妙的阅读体验。

《红字》读后感(四):《红A字》与金庸

《红A字》简直就是美国版叶二娘与玄慈大师的故事。

难怪我看《天龙八部》,觉得最感人的就是叶二娘与少林寺方丈玄慈这段。原来是底子打得牢,有世界名著背景哇。

虽霍桑写小说开头就说教,有失于沉闷。《红楼梦》和《金瓶梅》这样好玩的小说,开篇也都说教。所以也应该原谅。

幸我采用了倒读法,先读《拉帕其尼医生》再读《古德曼》,再把第一篇文章《红A字》的后几章看了,再向前面翻第一章,也算通读整书了。

我开头读时,觉得沉闷,听说霍桑是浪漫主义作家,只觉得想冷笑。现在看来,真是浪漫派。

《古德曼》也是个好玩的故事。一天晚上,主人公看见这个世界的好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全都露出真实面目,到了白天,都变回好人,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他自此至死,一辈子都不快乐。

如果要硬比,他就是个令狐冲。

有篇《拉帕其尼医生》简直好看。可比美国版的金庸武侠神怪小说。一个在意大利(好比故事发生在西夏)的年轻人,住进一家大宅子。里面奇花异草,都是拉帕其尼这个神医所“创造”出来的。其女儿自小与世隔绝,又长得美貌绝伦(像小龙女)。她自小与这些极美的毒花长大,自己呼出的气息,毒死所有经过的小昆虫,怀抱了外来的普通鲜花,花马上会枯萎。伸手一捏这个年轻少男,挡住他去摘花园里的手,腕上留下乌黑指印(丁春秋与阿紫用毒,亦不过如此)。有人要救这少男,给他一瓶解毒药。彼时少男已经有些中毒而不自知。他把解毒药给少女,少女服下,魂飞魄散,一命归西。因为毒素已经是她的生命,解了毒,她的生命也消失。

《红字》读后感(五):Adultery——Ability——Angle

“在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四年前的冲动,今日才完成。面对“犯罪”的海斯特·白兰,我的行动力让人笑话了。

大一的时候,英语老师给我们讲了这个故事。也许是老师的口才太好,也许是故事本身吸引,一直以来我对这个故事念念不完。于是,今年闲暇的时候我重新时期了这本书。小说中的描写常常把人物的心理活动放在首位,然而虽然表现力丰富,可是对于我——正好记得过程,而忘了结局的一位不负责任的读者——真的显然有点冗余……

海斯特白兰,这个女人勇敢的让我敬畏。就像牧师所说的一样:”这儿,是他这个女人,在这可怕的时候,以他无力地膀臂,却支撑着我爬上这里,搀扶我不致扑面跌倒在地。“七年前,白兰抱着珠儿走出监狱的大门,独自站在刑台上接受着示众的惩罚。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抵住人性能承受的最大压力,没有说出孩子的父亲。此后,她便带着代表她耻辱的鲜红的A字,与珠儿离群索居,靠做针线维持生计。日复一日,珠儿渐渐长大。白兰给珠儿做了一身红色的裙子。每当珠儿像蝴蝶一样砰砰跳跳时,在白兰的眼里,那就是一个大大的红字,不断地让白兰承受着她的耻辱。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的才学出总的牧师。在白兰受审后,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人们总是见他病态的用手捂着心脏。也许人们因为他独特的抑郁气质,也许牧师的才华真的出众,在短短七年,牧师的地位上升到一个可观的高度。但是牧师心里的煎熬却使他不能自拔。在一个深夜,牧师如夜游般出现在刑台边,悄悄的走上刑台。没想到白兰与珠儿此时正好路过。牧师牵着他们的手,一起站在刑台上。突然一道闪电,黑暗中闪现的身影,多么像一个巨大的A字!

在这么多年来,白兰的勤劳,白兰的奉献,白兰的牺牲,镇上的人渐渐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有人说A代表Ability。而在文中,处处透露出白兰更像一个Angle一样,她洗刷着人们心底的阴暗。

这部作品故事尤其简单,说白了就是两个未婚先育的人,女方因为生了孩子叫人逮住了……受到别人直观的折磨。而男方隐藏在暗处,受着自己给自己施压的精神上的折磨。用我的话这么一说,故事显得惨白无味,可是在霍桑的笔下,融入了当时特定社会条件下,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对于罪孽的救赎,对于近日,人们为白兰的勇气,为美好的爱情,都让我们深深地陷在这部小说中,体会其中的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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