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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诗》读后感精选

《史诗》读后感精选

《史诗》是一本由[美] 哈罗德·布鲁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59.00,页数:38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史诗》读后感(一):这本书,包括同系列几本,是不是都是摘录合集?

买了短篇小说那本和这本,回去翻看 短篇小说 那本,发现内容似曾相识,似乎都是从《西方正典》和《如何读,为什么读》那两本书里摘录出来的?是不是这几本都是中国出版社分类摘选,而不是作者原本就有这本书?

对于布鲁姆本人的著作评论,没的说,绝对是值得一读。而且他的观点和那些理论式的评论家不同,更近于读者,或者说他就是伍尔夫曾经评论过的 普通读者,也就是那种实实在在读书,然后讲出自己真实想法,并且还能感动后来读者,引起共鸣。

《史诗》读后感(二):哈罗德·布鲁姆:我将文学批评的功能多半看作鉴赏

《文艺报》2017.03.10;电子版似乎被编辑去掉了引文的页码。

美国学者、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为切尔西出版社编辑文学批评文集,从1985年开始,已经出版了无数单行本。在这部丛书出版20周年之际,布鲁姆将自己发表过的导言重新整理,分6册出版,其中一册名为《史诗》。不过,翻看目录,会发现其所评论的作品,始于旧约《圣经》,终于哈特·克莱恩的诗歌,中间不仅包括了传统意义上被归为“史诗”的荷马、维吉尔和弥尔顿,还包括了日本的《源氏物语》、华兹华斯的《序曲》以及惠特曼《我自己的歌》。翻过目录,读者心中不免浮起一个疑问:布鲁姆所说的史诗,到底指什么?

毫无疑问,布鲁姆的定义与古希腊口传英雄叙事诗(以《荷马史诗》为代表)不同,也不限于其后在此传统之下文人和学者的个人创作(以维吉尔和弥尔顿的史诗为代表);布鲁姆在《史诗》中讨论的作品,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诗的形式。或者说,该文集选择评论的对象,标准不在于通行的文学体裁,而在于作品内在的精神气质。布鲁姆说,贯穿但丁、《失乐园》中的弥尔顿、亚哈和惠特曼的英雄精神,可以归结为“不懈”,“或可称之为不懈的视野,在这样的视野里,所见的一切都因为一种精神气质而变得更加强烈”。

如何理解这种不懈呢?这种不懈所要面对的,是时间的永恒流逝。布鲁姆整部文集中都关注了时间与不朽的问题,他在这个系列的前言中就谈到:“时间腐蚀我们,摧毁我们,而时间更残酷地抹灭庸劣的小说、诗歌、戏剧、故事,不论这些作品道德上如何高洁”。在作品的世界里,主人公要面对无可避免的死亡,面对时间的摧残,他们的反应和行动决定了一部作品的精神气质;在批评家的世界里,时间会带来遗忘,会颠覆当下人们所尊崇的道德等诸多标准,故此批评家对作品的判断和拣选,不应以一时的风气为准,而应当考虑更能经历时间考验的标准。

厘清了时间对于作品和批评家的意义,也许就能更好地理解该书的主题和作者评价作品的标准。布鲁姆认为,史诗的主人公是“反自然的”,他们的追求是“对抗性”的。所谓“自然”,最大的力量之一,莫过于时间的恒常消逝;而与时间流逝的对抗,对永恒的不懈渴求,就成了伟大史诗的标准。于是,汇集在这部文集中的作品,虽然内容和体裁各异,涉及不同的宗教和信仰,文化背景也很多样,却都有一以贯之的内在气质。这种气质统一了这部名为“史诗”的作品。而对于批评家来说,面对时光大浪淘沙般的拣选,更应该将评判的标准放在作品本身。布鲁姆强调,他认可的批评标准只有“审美光芒、认知力量、智慧”三条,无关道德批评,也无所谓“相关性”;“在迟暮之年,我将文学批评的功能多半看作鉴赏”。故此,他惋惜劳伦斯因女性主义者的指控而“被彻底驱逐出英语国家的高等教育”,学生因此与一位伟大而独特的作家失之交臂。他反对把宗教或世俗之间的区别看作诗歌的区别,因为这有违纯粹的审美标准:“判断一部本真的诗歌比另一部更宗教或更世俗,在我看来,这种看法是社会或政治的问题,而不是审美的判断”。布鲁姆对上世纪60年代之后美国的文学系逐渐被各种“主义”所影响甚至主导的现状非常不满,在不同作品和场合中表达过自己的态度,反对套用各种“主义”来解读文学作品。他在《西方正典》一书中写道,西方最伟大的作者们颠覆所有的价值观,不管是我们的,还是他们自己的;我们不应该希望通过阅读西方经典作品来形成有关我们社会、政治和道德的价值观;“在我看来,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而进行的阅读,根本算不上阅读”。在他看来,这种态度只会毁掉好的作品。这种态度,曾得到很多认同,也招来很多批评和不满。

除了批评的标准和原则,布鲁姆撰写文学批评的方法也值得注意。布鲁姆的文章并不是写给专业研究者的,故此并没有采用学术论文的体例和写作方式;这些文章文风平实,语言流畅,风格介于杂文和随感之间,有时甚至有些天马行空,想到什么地方就漫开一笔,说些相关又无关的话——至于相关和无关的标准,则要靠每个读者来体会。仅举一例:布鲁姆谈及但丁及其传记时,想起自己钟爱的莎士比亚,于是便提起自己反复推荐给学生的莎士比亚传记。文集中并没有讨论莎士比亚的文章,可以说布鲁姆在跑题;但对爱书之人来说,读一本好书而又发掘出更多好书,乐莫大焉。有些漫笔似乎漫不经心,却也透露出作者的态度,比如提到学问淹博的弥尔顿,如今已不易被人理解,布鲁姆顺便抱怨了这个时代教育的贫乏:“我在耶鲁大学已有半个世纪,至今不曾听见某位同事评价某人十分‘有学问’。饱学之士已不时兴。”这样的议论并不刻意标榜客观,又常常出现在不经意处,令文章格外好看。布鲁姆对作品及其相关评论的批评,则往往极为敏锐通透,常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例如,布鲁姆敏锐地指出,西蒙娜·韦伊将《伊利亚特》读作“力量之诗”是一种误读,因为“她的灵自然是希伯来人的,而根本不是希腊人的,从而与《伊利亚特》文本格格不入”。在谈到维吉尔史诗时,布鲁姆说:“我们阅读《埃涅阿斯纪》之时,心下便会蓄疑,该相信这支歌本身,还是相信那歌唱之人。那歌唱之人虽与奥古斯都都有瓜葛,却依然在歌外蕴含了一种浑厚、绝望的意味,迥异于这部史诗昭然若揭的官方意图。”当然,读者可能也会在某些地方与布鲁姆有不同意见。比如,布鲁姆对于荷马史诗的若干评价似有失公允。布鲁姆认为《伊利亚特》的主人公阿喀琉斯稚气如孩童,认为“荷马式理想是角逐首席”;而且抱持这种理想的民族只关注一时胜利,并没有“在时间王国里角逐”。阿喀琉斯近乎孩童的率性、直接和执拗,正因为他是惟一确知自己死亡的英雄,死亡的确定和临近,令他比旁人更有紧迫感,从而更加直接和执著地追求他最想要的东西。角逐首席并不是荷马史诗的真正意义,也不是荷马英雄的最高追求;角逐首席更远的目标正是与时间对抗,因胜利而赢得不朽的声名,从而冲破个人生命和有限人生的局限。

虽是面向大众的评论,但要真正领会每篇文章、每句议论的妙处,并非容易的事情。如前所述,文集中所涉及的作品,跨度相当大,而以布鲁姆学问之淹博、视野之开阔,评论时往往纵横捭阖,对相关传统、类似的作品和人物、出色的学术批评作品,信手拈来,驾轻就熟。读者如果没有相当的阅读量“打底”,恐怕难以充分领会布鲁姆的论述。然而,读者们也不必因此气馁。该书(以及布鲁姆的其他文学评论集)既适合已有较大阅读量的读者通读,也适合读者在对某部作品发生兴趣时单篇阅读;更不妨将此书看作一个阅读线索,按图索骥,一本本去追寻布鲁姆推崇的好作品。很多时候,布鲁姆大段地引用原文,并没有过多论述,似乎是让读者自己来看看这些作品有多么美好,多么值得阅读和再阅读:读过的人可以重温这些难忘的时刻,而没有读过的,可能被就此打动,与一本好书相识。

翻译《史诗》并不容易。整体说来,中译本语言流畅典雅,可读性强。除一些难免的错译之外,还有一处不足,即遣词造句中用了较多生僻的词句,可能会给读者带来新的隔阂。布鲁姆的原文固然学养深厚,但并不晦涩,遣词造句之间,并没有给读者别设障碍。此处仅举几例。比如,作者说20多岁的弥尔顿在《沉思颂》中想象老年“sublimely picturing himself as a new Orpheus”,译作“颙颙卬卬地,自诩是新俄耳甫斯”,在文风和语意上都与原文有所偏离。原文第32页提到维吉尔成为某种proto-Christian poet,proto当为“原型”、“源头”之意,译作“典型基督教诗人”不妥。原文中提到的Jove和Jupiter实为同一个神的不同名字,译者分别写作“宙夫”和“朱庇特”而没有做任何说明,恐怕也会给读者带来困惑。一个较大的错误出现在原文第5页,布鲁姆形容J作者的雅威(对天主的古老尊称)除了有崇高、玄秘、争强好胜、好奇、易怒等特点外,也很heimlich。译者译作“隐秘”,但根据上文和接下来一段关于“人格化”和“神格化”的讨论,这里应该是要形容雅威也有日常化的举止:“明智地避免在近东溽热之时外出,喜欢在傍晚的凉气里散步……”等等。德文heimlich词条下,有一个意思等于heimelig,根据文意,宜译作“家常”。

《史诗》读后感(三):布鲁姆的“阅读指南”

(刊于《晶报》2016年7月16日)

文/俞耕耘

哈罗德·布鲁姆,这个名字已然成为当代文学批评界的“金字招牌”。无数作品都因他的提点赏识,陡然变得声名斐然起来。他也成为外国小说腰封上的“高频词”。纵观布鲁姆的系列作品(《西方正典》、《如何读,为什么读》、《影响的剖析》等),初看都像学院派的“庙堂高作”,实则都在为公众浇灌经典意识和雅正趣味。他自言,“我受到更为充分的教益,学会如何为更广大的读者写作。文学批评是个人的行动,也是与公众接触的行动。”

正是沿循这一宗旨,74岁的布鲁姆接手了一个烫手山芋:为切尔西出版社编辑文学批评文集。“单独一个批评家汇集,推介如此庞大的一整套批评观念,确实可说是疯狂。”但布鲁姆完成了,我想这动力可以归结为:他将文学批评视为“史诗”事业,始终追慕英雄气概。译林出版社译介的《史诗》、《文章家与先知》和《短篇小说家与作品》让我们得以管窥布鲁姆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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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史诗》目录,你也许会感到颇为费解。如果按荷马、维吉尔和弥尔顿创制的体裁标准看,史诗在现今早已绝迹。那么,布鲁姆又是从哪儿敷衍出一部纵横三千年,收录十九部“史诗”作品的批评集?很显然,布鲁姆的“史诗”,既非体裁,亦非题材,更不是体量上的“块儿大”,而是一种精神气质。在作者看来,史诗“具备的定义性特征是英雄精神,这股精神凌越反讽”。它的精髓在于不懈,“或可称之为不懈的视野,在这样的视野里,所见的一切都因为一种精神气质而变得更加强烈”。

在我看来,作者所选《白鲸》和《源氏物语》正巧妙映射了史诗气质的两极:一种是反自然的对抗,一种是渴望不衰的创造。我们要感谢布鲁姆的提醒,英雄精神不仅只是阳刚,也会有阴柔,它的关键在于主人公抱有怎样的渴望。布鲁姆举出一个反例或许更有意味:哈姆雷特是人类意识的英雄,却不是史诗英雄。因为,他的渴望往往既言不由衷,又少于行动。“他几乎从不说出自己的真正意思,说出口的话却极少表达真心。”

相比哈姆雷特,《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就显得真诚许多。布鲁姆罕见解读一部东方作品,成为全书最具异域想象的篇章。“他是情切热烈的人,他的种种渴望是永恒的、不定的,”因为他本人就是一种渴望的状态。紫式部虽然有所责备,却痴迷于源氏对恋爱新鲜体验的“不懈”激情。这是女性投射下的“渴望之书”,讲述了一个“迷惘的英雄”自毁于不衰激情的故事。

《白鲸》中的亚哈船长在布鲁姆的眼里,也从一个偏执狂(始终拒绝承认白鲸是征服者)变为普罗米修斯式的英雄人物。布鲁姆在寻找亚哈看似执狂的原因,它竟出于对鲸之白色的恐惧、焦躁和反抗。白色既是自然神秘的力量,又是恐怖的威慑。以实玛利用“色彩的可见空缺”和“一种喑哑、空洞”形容白色,恰好说明船长对白鲸追捕背后是反抗异己自然的英雄伟力。

我们讶异,布鲁姆用如此宽泛的界定打破了“史诗”形式和内容的两重壁垒,直接上升到对内在精神结构的探寻上。为此,他别出心裁地发明了“散文史诗”的全新概念。《创世纪》和《出埃及记》可谓希伯来散文史诗,甚至《战争与和平》、《追忆似水年华》、《尤里西斯》与《魔山》等现代小说亦可放在散文史诗的“篮子”里,毫无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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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姆曾在《前言》中这样论断:“关于想象性文学的伟大这一问题,我只认可三大标准:审美光芒、认知力量、智慧。”在我看来,它恰好暗合三部书各自的批评视点。《史诗》看重对英雄精神的认知,《文章家与先知》看重作家本人的智慧,《短篇小说家与作品》则偏向对小说进行审美分析。

《短篇小说与作品》一改《史诗》中凝重密实的论述风格,疾风骤雨般品评了三十九位短篇小说巨匠,显得明快有力、精准微妙。作者在比较劳伦斯与亨利·詹姆斯时,寥寥两语就勾勒了短篇小说的两大审美类型。“如果说短篇小说的主要传统是契诃夫式的,与之相对应的模式就是卡夫卡-博尔赫斯式的,梦魇般的怪诞幻象。”

布鲁姆深谙,文学批评既离不开文学史的宏观定位,又要对作家进行风格化的价值重估。面对劳伦斯已经过时,并遭女权主义憎恨的偏见,布鲁姆显然有意辩驳。“《狐狸》的艺术性在于其完美的、不带情感的叙述”,“劳伦斯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小说家,他不可能耽于明显的象征”。这些都在暗合劳伦斯的教谕:要相信故事,而不是艺术家。“伟大的故事很少只是反映某一种人性特征。”

短篇小说的本质并不在于篇幅,而是它浓缩作家才华,实现讲故事方式的高度纯粹。如凯瑟琳·安·波特用简洁的壮丽风格描摹了自恋之美。巴别尔以表现主义的洗练,反讽了犹太人在俄国生活是“上帝犯下的错误”。他展现暴力的方式又是如此的魅惑:在悲伤中咽下了犹太传统奇异的欢庆力量。

更精彩的是,布鲁姆看破了短篇巨擘们的悖论:才华有多出众,虚弱也会相应突显。菲茨杰拉德的短篇熟练而稳重,“犹如济慈的颂歌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主要长篇则显得质量不稳且自我沉溺。对海明威,作者更认为其文体造诣比肩美国重要诗人,然而这天赋却很难适应长篇小说的要求。当长篇无力依靠小品的修辞支撑时,“海明威的失误是单调的重复”,甚至让人感到自我戏仿的尴尬。无论博尔赫斯的小说迷宫多么的繁复迷幻,他在日常叙事上终究显得空洞疲乏。“他所缺少的,恰恰就是浪漫故事的奢华”,“他的故事模式处处都透露着一种隐含的、对家庭浪漫故事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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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家与先知》可谓是布鲁姆看似最为突兀的“大手笔”。他甚至颠覆了传统文学范畴的归类原则。然而,如果细加考量,帕斯卡尔、克尔凯郭尔、尼采和弗洛伊德虽为思想家、哲学家,布鲁姆把他们“收编”进文学批评集,也显得很合情理。作者无疑用“大散文观”的宏观视野,描绘了思想型作家的两大脉络:先知力量的开拓者,充满智慧的文章家。

他们之间形成了一股合力:既有传统上的借鉴承续,又有风貌上的新变突破。卢梭是浪漫主义思想的先驱,在爱默生、梭罗、罗斯金那里浪漫主义又变了模样。“弗洛伊德是浪漫主义的理性主义者,但其丰茂的独创力将他从传统中解放出来。”那么,先知文章家到底有何效用?我想布鲁姆在论述塞缪尔·约翰逊时,就已强调了文章家强烈的主观预见和自身的伟大风格。它是不可效仿的智慧,“帮助我们找到自己,成为关怀的个人,而不是漠视自己,也漠视他人的个人主义者。”

如果说,布鲁姆的文学批评为何让人信服?这三部书或许能告诉你答案:一是他在作品惊罕的多样性里看到承袭的传统,二是他能微妙感知每个作家独有的“艺术神经末梢”。无论从何种角度讲,布鲁姆都更像是文学批评界的“族长”。因为,他总是先找寻一位作家与前辈的“亲缘关系”,确定传统,再探究作家各自的“基因突变”,发掘其对传统的反抗与跳脱。从而,“影响的焦虑”这一主题才会反复出现,经久不衰。

“在迟暮之年,我将文学批评的功能多半看作鉴赏”,这鉴赏又融合了分析与评估。因而,这三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丰盈版的“导读指南”,微缩版的“作家小传”,还附带了“私人书单”与“经典提要”等贴心功能。然而,就在这看似通俗的背后,却隐匿着布鲁姆重估作品价值,寻找作家谱系,建立崭新分类,扩大批评视野的伟大尝试。

http://jb.sznews.com/html/2016-07/16/content_35725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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