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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杂记》经典读后感有感

《语文杂记》经典读后感有感

《语文杂记》是一本由吕叔湘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8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语文杂记》读后感(一):语文的错误

看得出来吕先生对语言使用中的不规范不严谨现象还是很在意很反感的,在书中他反复说这个问题。不知他如果活到今天看到网上的语言使用状况会怎么想。互联网用户的所谓下沉使网上的语言使用更加混乱,不求甚解胡写瞎写,语音识别未经校对的字幕错误频出,因为审查的原因造成的不说人话现象的增多,一定会让老先生痛心疾首吧。此外很多问题都非常有价值,但吕先生只是开了个头,还有很多问题,我一直以为是自己想到的,看这个书才知道早就被吕先生考虑过了。宝藏老头就是宝藏老头。

《语文杂记》读后感(二):如果研究是一种生活态度

《语文杂记》是一个小黑洞。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随时翻开随时看,看哪一页都行。可以深思可以解疑,更多的是为老先生的幽默绝倒。

与其说这本书给我以知识上的启发倒不如说我看到的是一个生活的态度。当一个一个终身的事业不再是一个事业,而是一种生活态度时会变成什么样子。譬如,可爱的吕叔湘先生。闲了坐下来看个报,挑人家编辑的刺儿解解闷。偶尔吐槽年轻人写信格式不标准。看个小说逛个街还要讲讲用词规范和句子歧义。啊……生活何处不“语言”。

这大概就叫做“真爱”吧。

《语文杂记》读后感(三):从几个话题引开去

一开始只是随便翻翻,后来读得稍细了些,便感觉有些话题吕老似乎未能说尽,于是将本人一得之愚记录与此,是为续貂。

以下所述,多为臆测而已。

第32页“一〇 生前、身后”

“生前”一词按字面有点不太能理解,这个词实际是“死前”的意思。大概“死前”太俗,所以改“死”为“生”。

“身后”则可以理解为“身死之后”之省。(同样,“身前”则是“身死之前”之省,文中也说,确实有用“身前”的例子。)

至于这两个词往往对举,大概只是韵律上的需要(避免俗字和重复字),用的多了,便连口语中也一并这么用了。

第126页“六五 看”

文中说“明年看今年”和“今年看明年”两句的意思差不多。可是前一句话就算百度也没找到这么说的,我印象里也从没听过“明年看今年”这种表达。文中说前一句的“看”有“视……为转移”的意思,这个解释我也没看明白。不知道是不是某种方言的说法。

第161页“八七 ‘二’和‘两’”

文中说口语里“两”在侵占“二”的地盘,而书面语中则相反。

其实并不难理解。“二”的发音需要卷舌,而且卷得很厉害,而需要卷舌(翘舌)的音节不多。卷舌后再展平舌头要更费劲一些,所以口语一般用“两”不用“二”。只有在后一个字也是卷舌的时候才用“二”,比如“二十”。这种说法也不绝对,因为我们依然会说“两日之后”“一山不容二虎”,这里面大概还是习惯使然,因为改变语言习惯才是最费劲的。

至于书面多用“二”,大概也是因为两笔比较省事吧。

第177页“九五 关于‘的’、‘地’、‘得’的分别”

吕老是支持“的”“地”不分的,不过我还是觉得分开比较好点。不单单是区分名词动词,句子的侧重点也有细微的不同。

就拿文中的句子来说:

“这是大家辛苦的劳动(所得)的果实”“这是大家辛苦地劳动(后得到)的果实”

前一句的“劳动”是一个抽象的(静态)概念,重点在“果实”。

后一句因为“劳动”变成了动词,含有一种动态的感觉,“劳动”和“果实”并重。

PS:九六篇又提到“底”的用法。文中称当“的”表示所有格的时候写成“底”,是受西方语法的影响。但是我们口语中也常这么用:你di那本XX书借我看几天咋样?

也许写成“底”只是单纯地表示发音吧。(现在网络上似乎多写成“滴”。)

第196页“一〇四 ‘请见某书某页’”

文中说这个“见”应该是“见于”(出现在)的意思,所以标题的说法不恰当。不过这个说法也不能算错了吧,因为有的作者确实是要表达这个意思。

原意是为引证标记;今意包含了原本的功用,而又是委婉地提出意见,给读者的感觉倒更好。

第201页“一〇八 ‘不管部长’”

吕老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不管部部长”,但后文又说“把‘不管部部长’援‘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的例,称为‘不管部长’已经不妥,因为外交部、国防部都是一个‘部’,可哪儿有一个部就做‘不管部’呢”——按此说法,“不管部部长”也不对啊,既然没有“不管部”,为何又能说“不管部|部长”?

“不管”这个名称也是不知所谓。文中称不管部部长的“英文名称是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直译是‘不带公文包的部长’,指的是不专门负责某个部的内阁成员或非内阁成员的政府部长”,我实在不明白这和“不管”有什么关系。

PS:维基中文的词条仍写作“不管部长”,其它地方(比如爱词霸)则有“政务部长”之译名。

第241页(《未晚斋语文漫谈》)“一四 馒头和包子”

文中称上海人把包子叫做“馒头”。原本在日本动漫中见过几次,还以为是日本那边特有的说法。

第252页“一七 陈刚的《北京方言词典》”

文中引词典“猫儿匿”(猫腻),后标注“<波斯语>ma‘ni(含义)”。大概是元朝定都北京的时候传入的吧。

又,文中引了几条词条,现在似乎都已经不限北京、全国通用了,比如上面的“猫腻”,还有“水(越写越水)”“治气”(现在好像多写成“置气”?一开始还觉得文绉绉的,竟然是方言)“较劲”“猫(躲藏)”“屁颠屁颠”。这究竟是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感染力的力量,还是语言发展的正常现象、其它地方的方言也差不多如此呢?

第268页“二三 ‘他(她、它)到哪里去了?’”

文中写道:“我们的报刊语言里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就是不肯用‘他’、‘她’、‘它’,总是用‘其’和‘之’。”

现在这种写法已经显得很平常了。类似的还有第283页的“将之与(……比较)”。吕老似乎真的很担心现代汉语里使用文言词语,在全书最后一篇中又提到这些问题。不过现在看来,这也许是不必要的?这么写并不是“食古不化”,反倒是一种比较文雅的写法吧。

第275页“二五 人称代词图解”

这页称“人称代词”似乎是日本译法,严复译为“三身代词”,比较准确些。严老先生的译名大多没敌过日本译名,现在的翻译者从中也许可以体味出些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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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200页吕老摘引了一段1986年《光明日报》(2月28日第一版“大家谈”)的报道,这里我再重引如下:

最近,有家专业出版社……出版了目前西方的一本畅销小说。……且不谈外语翻译的准确程度如何,就连中文也难以过关。……这种只顾赚钱,不顾质量的做法,不仅损害读者利益,而且对译者也是一种腐蚀。

吕老摘引此段是为谈引例不明,“有家”“(某)一本”没有明确指出,实在“不必讳、不该讳”。

现在这样书恐怕比当年更盛(至少我看过的书很多都如此,我大部分书评也是为此而写),但如今连这种至少还有警示作用的报道也没有了。即使实在豆瓣这种比较私人的地方,一些不利但正当的评论也会被屏蔽掉(比如对《哲学家死亡录》这本书的评论,发出第二天就被人点了4个“没用”屏蔽掉了);市面上一些渣翻烂书一再翻印大行其道(比如《啊哈!原来如此》):只怕再过十几年现代汉语又要回到新文化运动初期的那种欧式白话了——而且还要更蠢。

《语文杂记》读后感(四):书太多了

原载:《读书》1988年第七期

今年春节期间,因爲感冒,在床上躺了几天,感觉无聊,随手拿来几本书消遣。其中有一本是《现代英国小品文选》(牛津大学出版社《世界名着丛书》第二八○种),共收文章四十七篇,其中有两篇谈的是书多爲患,很有点意思。

一篇的题目就叫做《书太多了》,作者Gilbert Norwood(一八八○——?)。大意是说千百年来出版了无数的书,现在每年还在大量增加,“我们被书压倒了,憋死了,埋葬了。”(以下撮叙,免加引号。)请不要误会。我不是指那些“博学”之书,也不是反对那些无聊的低级趣味的小说。我说的是那些好书,英国的和外国的种种名着。相传有句话:萨福的诗少,但都是玫瑰花。可是如果每张桌子上都铺满玫瑰花,每棵行道树上、每根路灯柱子上都挂满了玫瑰花,走进电梯,铺满了玫瑰花,打开报纸,掉出来一堆玫瑰花,怎么办?要不了几天就得发起一个消灭玫瑰花运动。

书,好书,名着,多得不得了,怎么办?对待这个问题,大致有四种办法。一种人是干脆放弃。他说:“我没有时间。”可是他一辈子内心惭愧,人怎么能不读书呢?

第二种人是心里盘算,哪一类作品他读得了,然后找个似乎说得过去的理由把其余的书全都给否了。如果有个青年向他求教:“您觉得吴尔芙夫人怎么样?”他就回答:“亲爱的先生,关于吴尔芙嘛,我的意见恐怕对您没什么用。我怕我是落伍了。这些现代派在我看来是迷路了。我觉得菲尔丁和奥斯丁更合我的胃口。”那个青年想,吴尔芙大概不怎么样。

第三种人面对这无法解决的问题,采取随大熘的办法。他把《泰晤士报文学副刊》里谈到的作品全都拿来拚命读;拚命读,因爲他怕有比他更拚命的人跟他讨论他没读过的书。这第三种人在知识分子里占多数,到处都有。他们最坏事。文学有两大用处:主要的用处是引起并满足人们对生活更敏锐的感受;较肤浅的用处是在社交场所提供谈助。这第三种人不但是对第一种用处全无认识,连第二种用处也让他搞糟了。人们走到一起,谈谈彼此看过的书,目的是找个共同的题目交换彼此的乐趣。可是这第三种人往往与此相反。他挑选一个多産的作家,盘问他的俘虏,终于找着一本后者没读过的书,于是大发议论,说这本书怎么怎么的好,是这位作家首屈一指的杰作。我们崇拜商业,把读书这个高贵的艺术也给毁了,因爲虽然竞争是做生意的命根子,它可是破坏社交及其艺术的毒药。生活中最好的东西的繁荣,有赖于共享而不是通过垄断。

第四种人最可尊敬。他们的主张可以称之爲精华主义。他们说,“我们既然无法读所有的好书,那就让我们认识一下从古到今东西各国的最好的东西吧。”他们先饱尝一顿英国文学,然后转向但丁,歌德,托尔斯泰,拉辛,易卜生,塞万提斯,维吉尔,荷马。这些读者令人尊敬,但不足效法。事实上他们是大大的误会了。不能因爲一位作家举世尊崇,就断定每一个读者都能够从他得益。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尽管聪明,无法领会弥尔顿或者萨克雷的奥妙。爲什么?因爲他还没有爲了领会他们的作品必不可少的生活经验。这个道理适用于精华主义的信从者。把一位刚刚浏览过英国文学的读者匆匆领到那些外国大作家面前去,他会丝毫不感兴趣。熟读莎士比亚戏剧的人会觉得拉辛傻头傻脑;受过英国诗歌传统薰陶的人会觉得维吉尔扭捏,荷马幼稚,但丁根本不是诗人;在英国心理教条里泡大的人会认爲易卜生是个老溷蛋。他们苦闷,然而不敢不读下去,因爲这些人是伟大的作家。他们不知道要领会这些作家的作品,得先熟悉他们的文学传统,熟悉他们的民族文化,而初次接触的人是不具备这种条件的。任何作家都要求他的读者有一定的装备,越是大作家,对读者的要求越大。这些大作家总结了他们的民族的政治上、宗教上、哲学上、文学上的丰厚经验。精华主义是一种海市蜃楼。文学不能这样来领会,生活也不能这样来领会。比如阿尔卑斯山的少女峰,把六尺峰顶锯下来,搁到您府上的后院里,邀请您的朋友们来鉴赏它的宏伟景色,能行吗?这种方法用到旅游上,大家都知道是不行的。一个人熟悉伦敦、巴黎、纽约、罗马,不等于认识了英国、法国、美国、意大利。还有,在文学里边也象在生活里边一样,真正打动人的是细节。明白地狱里的地形是一回事,让但丁成爲你的精神财富的一部分是完全另一回事,得通过注意、理解、消化那些个恰好是你说“没时间,顾不上”的细微情节。

精华主义的最有代表性的表现是那些可怕的《世界最佳书目》。谁看见了这种书目都会头痛。爲什么?因爲这种书目不近人情。没有人能照单全收,虽然每个人都会喜欢其中的这几种或那几种。拼凑这样的书口有点象在世界着名的凋像中这儿截取一个最美的脑袋,那儿截取一只最美的胳膊,拼成一座最好的凋像。这能行吗?可就是有那样的书目。结果呢?成千上万的人在追求合成文化,正如有人买合成珠宝一样,在他们的普普通通的西方脑筋里嵌上几块《梨俱吠陀》,象一个霍吞托人戴上一顶丝绒礼帽。正是由于有这些书目,才让基本上读不下去的书留在人们的手上。

这四种读者都没能解决书太多的问题。怎么办?有人说,“能读多少读多少,读不了的让他去。”这也不成,因爲那一大堆读不了的书发挥坏作用。它叫老实人心里烦,悲观;它让不老实的人象煞有介事,生骄傲心。只有一个办法:大批的销毁。好书,烧掉它十分之九;坏书,不用咱们操心,有一种力量象地心吸力那样把它往造纸厂拽。倒是会出现两个问题:销毁哪些书?用什么程序进行销毁?Norwood说,他都有答桉。

以下,他回答这两个问题,一板三眼,把笑话当正经话来说,有点斯威夫特的味道,我就不介绍了。下面介绍第二篇文章,题目就叫做《毁书》,作者G.C.Squire(一八八四——?)。这篇文章不长,抛去头上一段,译抄如下。虽然加了引号,可也不是一字不落的翻译。

“书这东西,毁起来也不是很容易,有一回差点儿把我带到绞架的影子里。那时候我住在彻尔西的一家公寓的顶层小套间。不高明的诗集一本一本的聚集成堆,到后来我不得不在两个办法之中进行选择:要么把这些书赶出去,要么把房子让给它们,我自己另找住处。这些书卖不出去,没人要。所以我只有把它们扔出去,或者把它们彻底消灭。可是用什么办法消灭呢?我没有厨房里的大炉灶,我不能把它们放在小煤气圈上烤,或者把它们撕开,一片一片的放进我书房里的小火炉里烧,因爲不把一本书拆开就想烧掉它,就跟要烧掉一块花岗石一样难。我没有垃圾桶;我的垃圾倒在楼梯拐角的一个活门里,顺着一条管道往下走。我的困难是有些书的开本大,会把管道堵住;事实上,房管处已经在门上写好“只准倒髒土”。并且我也不想让这些书囫囵着出去,让哪位倒霉的清洁工家里人从这些书里对英国的诗坛得出错误的印象。所以最后我决定用许多人对付小猫的办法来对付这些诗集:把它们捆起来送到河里去。我缝了一个大口袋,把那些书塞进去,往肩膀上一背,走下楼梯,走进黑夜。

“我到了街上,差不多已经是午夜。满天星斗;黄里透绿的灯光在马路上发亮。街上很少行人;拐角处的树底下一个兵士接着一位姑娘告别;时而听到要过白特西大桥回家的行人的脚步声。我把大衣的领子竖起,把我的口袋在肩膀上安顿好,大步走向一个咖啡店有亮的窗户,那是大桥这一头的标记,桥上的钢梁依稀可见。往前经过几家门面,我跟一位民警对面走过,他正在用电筒检查人家地下室窗户上的钉铞。他回过脸来。我觉得他有点怀疑之色,不禁微微发抖。我想,他会不会怀疑我口袋里边是赃物?我不害怕,我知道我禁得起检查,没有人会怀疑我这些书是偷来的,虽然它们全都是初印本。然而我免不了还是有点不自在,谁让民警用怀疑的眼光看上一眼都会不自在,谁让人发现在偷偷摸摸干什么,不管多么无害,都会有点不自在。那民警又往前走,显然他认爲我是清白的。我继续前进,竭力抑制自己,不让走快,一直走到堤岸。

“这个时候我才忽然明白我的行动意味着什么。我靠在堤岸的短牆上,朝下看那河里的澹澹的发亮的漩涡。忽然在我附近响起了脚步声;我不由得一步跳离短牆,又开始向前走,装出一副满不在乎而若有所思的样子。那过路人走过我身边,一眼也没看我。那是个流浪汉,他有他的思虑。我又站住,骂我自己没出息。我想,‘该动手了。’可是正当我要把书扔进河里去的时候,又听见脚步声——慢而整齐。忽然一个念头,象可怕的蓝色的闪电,在我脑子里出现:‘掉进水里去的泼刺一声怎么办?一个人深夜靠在堤岸的短牆上;他的俩胳膊一挥;水里大大的一声泼刺。任何看见或者听见的人(好象总是有人在附近)一定,并且有充分理由,都会立刻冲过来抓住我。他们准会以爲我扔下去的是一个婴儿。我要是告诉一个伦敦警察,说我冒午夜严寒偷偷的走到河边,爲的是摆脱一口袋诗集,他能信吗?我几乎能听见他的粗糙的嘲笑声:‘你去说给水上警卫队听吧,你小子!’

“就这样,我走过来,走过去,也不知过了多大工夫,越来越怕让人瞧见,一会儿鼓起勇气去干,又在最后一分锺退却。最后我还是干了。在彻尔西大桥的中段有几个伸出去的带座椅的半圆形。我憋足了气离开堤岸一直走向第一个半圆形。到了那儿,我跪在了座椅上。朝下一看,我又迟疑了。可是我已经义无反顾。我咬牙对自己说:‘怎么?你一向在朋友面前充好汉,可实际是个缩手缩脚的胆小鬼?你这回干不成,以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不管怎么样,即使你爲此而被绞死,那又怎么的?天哪,你这没出息的东西!比你好的人上绞刑架的人有的是!使上绝望带来的勇气,我把肩膀上的东西朝下一扔。那口袋垂直往下掉。大大的泼刺一声。过后恢複了静悄悄的。没有人来。我走回家;边走边想,那些书掉进冰冷的水熘,慢慢的沉下去,最后停留在河底淤泥里,无人理会,被人忘却,无情的世界若无其事的朝前去。

“可怕的蹩脚的书,可怜的无辜的书,你们现在还躺在那儿;现在已经盖上一层淤泥,也许;也许有那么一小块麻布片儿从装你们的麻袋里伸出来,在浑浊的河水里飘荡。献给达爱娜的颂歌,赠给爱赛尔的十四行诗,以兰斯洛骑士的恋爱爲题材的剧本,远望威尼斯感赋,你们躺在那儿不生不死,你们也许不该遭遇这样的命运。我待你们太狠了。我很抱歉。”

这两篇文章都从书太多了说起,都归结爲要毁掉一些书。可是理由不同:前一篇是说书多了看不过来,后一篇是说书多了没地方搁;前一篇是替衆人着急,后一篇是爲自己辩解。两篇文章的用意也不同:前一篇评论几种读者的不同读书法,后一篇刻画一个人事涉嫌疑时的心理状态。两篇文章都是寓庄于谐,这是英国小品文常用的手法,有悠久的传统。

好书太多,读不过来,怎么办?照我看,这也跟游泳一样,走进水里去再说。免不了要喝两口水。多数人都是这样学会游泳的。也有人学不会,那也没办法。

至于书多搁不下,我有切身的体会。并且我看《光明日报》的《东风》副刊上登的《我的书斋》系列文章,有不少是爲不能把书全上书架诉苦。有人把书搁到衣柜顶上,有人把书塞到床底下。我深深感觉,空间、时间、金钱这三样东西可以交换。空间大,书摆得开,要哪本书,手到拿来;没有这个条件,就只能拼时间,从柜顶上、床底下一撂一摞取出来,一本一本找。你有钱,可以请人抄材料,省下自己的时间,也可以扩大居住面积,不但是不必跟老婆(或丈夫)儿女争座位,还可以坐拥书城,“顾而乐之”。但愿在不久的将来这不再是痴人面前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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