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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

读《孔乙己》有感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读《孔乙己》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孔乙己》有感篇1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篇2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读《孔乙己》有感篇4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读《孔乙己》有感篇5

一年前我就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当初留给我的印象只是主人公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今天,当我再读《孔乙己》时,心情却开始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对孔乙己的凄惨命运充满了深深的同情。

其实,孔乙己是个本性不错的人。他从不拖欠酒钱, 说明他很守信用;他很热心地教酒店里的小伙计“我”写字,还把自己仅有的钱买来的少得可怜的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从这里又可以看出他善良质朴的一面;当被人揭发偷书挨打时,他“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说明他的偷窃是不得已偶尔为之,他内心还是为之羞愧的。

对于那时受“唯有读书高”封建教育影响的孔乙己来说,功名就是他唯一的渴求。如果考中功名,他就会一步登天,衣食无忧,可惜的是他失败了,心中理想的灯塔轰然倒塌,他才会自暴自弃,放纵懒惰。他虽很穷困,但又死爱面子,从骨子里瞧不起“短衣帮”的劳动者,所以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在穷困潦倒,处处被人轻视嘲讽的环境里,在现实和理想的夹缝中艰难生存,一直到死都竭力维持着读书人可怜的清高和自尊。

最让我寒心的是那个时代人们对弱者的冷漠和残酷。 孔乙己没有考中功名,没人安慰他,反而被人奚落“当真认识字么”、 “怎么连个秀才都没捞着”;当看到孔乙己“脸上又添了伤疤”时,大家便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一起哄笑,居然还“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后来孔乙己只是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一点东西,就被吊着打折了腿,人变得“黑而且瘦,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挂住”在用手爬行,遭受如此不平不幸的事,在他常去的咸亨酒店,在他熟识的人中,居然没一个人为他说句鸣不平的话,最后在众人的嘲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爬去了,就连死了也悄无声息,无人关心,偶尔有人想起他仅仅因为“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呢”。

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就算他考试不行,但只要他努力,仍有很多成功机会。例如台湾歌手周杰伦,他只有高中的学历,如果在孔乙己的年代,他也是“连个秀才都没捞着”的角色,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依然成了集作曲、编曲和演唱于一身、红遍亚洲的“亚洲小天王”。在今天的社会,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的。退一步讲,孔乙己没有成功,他仍可以在社会的关爱中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他失败了,周围的人会安慰他;偶尔犯错,也会有人包容他,被权贵打伤,可以借助法律讨回公正;就算残废了,也会有社会福利部门和慈善机构帮助他。他的生活一定会另外一个样子。

孔乙己的可悲就在于他身处冷漠的封建社会,腐朽的封建教育僵化了他的头脑,读书失败就不知如何生活,他就是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最终的结局注定只能是个悲剧。

读《孔乙己》有感篇6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篇7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孔乙己》有感篇8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读《孔乙己》有感篇9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孔乙己》有感篇10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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