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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与刀的读后感大全

菊与刀的读后感大全

《菊与刀》是一本由(美) 露丝·本尼迪克特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4.00,页数:26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菊与刀》读后感(一):从美国人眼中的日本人行为看中国人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日本人的行为模式和文化心理与中国人是很相似的。虽然日本在接受中国的文化模式和文化心理后,又保持和发展处了属于日本特有的文化心理特征。但是,只需稍微解释一下,对于日本的文化,一个中国人是很容易领悟甚至感同身受的。所以当本尼迪克特在阐述日本人的行为模式时,我能够快速理解。而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本尼迪克特在叙述和分析日本人时候的惊讶语气。在美国人看来,日本人的很多行为,都是不合逻辑、不合常理的。而书中的惊讶语气,同时也让我感到惊讶。因为这些行为对于我们而言太容易理解了。

《菊与刀》的叙述语气,与马尔克斯的叙述语气恰成对比。《菊与刀》的叙述语气是惊讶的,因此它客观上便于将习以为常的行为方式陌生化。《百年孤独》的叙述语气是平淡的、确定的,毋庸置疑的,因此它客观上将异常的事物肯定下来,这样也造成了一种陌生化的效果。

日本人的行为逻辑(耻感文化):报恩(忠、孝)、道义(日本范畴的,比如对待岳父母、对待公公婆婆等)、人情界(是对孝界、忠界的解脱,就如中国的后花园)

《第十章 德之两难》分析了日本的耻感文化和西方的罪感文化的差异。

《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分析了皇恩浩荡,以及日本天皇作为一种象征的重要性。

《第八章 洗清污名》分析了日本人将自身比作“刀”,经常擦拭自己这把刀,就可以擦去“身锈”。

《第三章 各得其所》分析了日本行为模式的内在逻辑“各得其所”。

《菊与刀》读后感(二):浅读

不善言辞的读者还是选择读完一本大概缕一缕主旨要义。菊花是日本皇室的家徽,刀是武士道的象征,而本书也是作者本尼迪克特二战后期受命于美国政府经营白色宣传而产生的研究日本文化模式的研究报告。 在德川幕府执政时,等级分为武士农民工匠商人 还有就是流民。1853年美国海军强行入侵而被迫签署通商条约后 还政天皇尊王攘夷的倒幕运动使得日本开始了近代化的明治维新改革 而谈到日本待人接物的日常文化时,作者更多的是以一个美国人的思维来表达她看不惯这种行为习惯,虽然她 本就是一个美国政府的委托人。日本人很讲究报恩 忠和孝是绝对的德行,而媳妇在孝道面前显然有些弱势,而婆婆和媳妇落水后救谁先就不言而喻了。中间穿插了很多亚洲儒家文化的通用性格特点,比如道义、名声名誉人情。中间有讲道日本人很喜爱泡热水澡 出浴时像煮熟了的龙虾 后全家人共聚一堂 也是别有一番情趣。不过日本人对艺妓的热钟,也是不敢苟同。

有一则关于武士的小故事倒觉得有趣,浅野和吉良因在一次为将军送礼时结仇,出于名声的道义 浅野必须向吉良复仇,而浅野在众人面前拔刀刺中吉良的额头却触犯了对将军的忠,浅选择回家切腹自杀。而浅的家臣们由于藩地被没收而流落成浪人 为完成浅的遗愿,300多名家臣最后剩下47名浪人愿意不惜一切去杀吉,甚至不惜家人的性命,取完吉的首级,47名浪人还需要尽对天皇的忠,也最终只能选择切腹自杀。大概讲的就是一种武士道精神。

还有日本人表达迷茫时,他们会用 像已死之人一样生活来消灭自我警觉害怕 不用再思忖什么才是恰当的也不用再报恩。或许这正是压力过后他们的本能反应吧。

《菊与刀》读后感(三):岛国两面睇

从标题得知〜作者心目中的日本人是二元结合体:恬淡静美的“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凶狠决绝的“刀”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温柔的灵魂和一个粗暴的灵魂。

诚言,作者未曾去过日本,有些论点也许不能让人信服,可是我还没有去过岛国,对这个国家的认识只来源于影视,人言和书籍。既然如此,何不读读这书,有哪些欠妥,有哪些精辟,留待日后发掘。

再来浅谈感想:

信仰根基:基督教难传于岛国,也许是因为,日本人相信每个人出生后都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由于时日冲刷,剑长起了铁锈,需要人自己去努力修行,把铁锈磨掉。“人本罪”的说法自然会成为他们的笑话,世界也不是善与恶的战场。除开天皇皇族,社会阶层由高到低依次是:武士,农民,工匠,商人,继而是流民(感觉是中国“士农工商”翻版,并发辉到极致)

世界观构成:人生由忠界,孝界,道义界,仁界,人情界组成,这些也是人的全部责任, 最难承担的是道义,这些组成部分里面自然也没有了神存在的必要,要说到精神寄托,也许就是来源于天皇,天皇代表了秩序和等级,他本身也是日本神道教的教宗。对于天皇的命令,无论是多么不合外界想法,大多数的人会选择接受,剩下的若不能接受,就会选择死亡。造成这样的选择是由于他们生活在忠与义氛围之下,灵魂比物质重要,从出生到死去,被教育:恩是债务必须尝还;自重再自重(日语语气最强烈的用语)。效忠天皇,特别地,可以在二战投降前后反应对比看出来,明明上午还在拼个输赢,下午就去买纪念品。

对于生死问题:日本人似是进入“无我境界”,“像已死之人一样生活” 的想法让他们“可以自由地把精力和注意力直接用于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他们又都异常地喜欢荣誉和面子,尤其是他们成年时压力最大:男的要体面地养家糊口,让家里有荣光;女的要做好家庭主妇, 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在外面被别人嘲笑,如花心机制作精致的午饭便当。

其它阅读资料:《四十七浪人》《源氏物语》《枕草子》《和泉式部日记》

《菊与刀》读后感(四):风雅与杀伐同在,优美与武力共存——日本文化矛盾的两级:《菊与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

本书是一位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家在战争期间受美国政府战时情报局的委派,为研究日本而写的著作,目的是描述日本根深蒂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菊与刀,象征的是日本文化的两个极端:菊花象征着风雅,刀象征着杀伐。菊花是日本皇室的家徽、而刀是武士道的象征,意味着勇气、征伐、忠义、名誉。刀和菊花,同构一图,将日本人矛盾的气质诠释到了极致。简言之,此书研究的是日本人期待和公认的习惯,诸如:什么情况下讲究礼貌,什么情况下不讲究;什么时候觉得羞耻,什么时候觉得尴尬;日本人对自己的要求等等。对于想要了解日本人的思维情绪和文化行为的读者,是有参考价值的。当时日美正在交战,作者无法前往目的地进行实地考察,而是通过研究在日本长大的日裔们的描述去补充对日本认知的漏洞,其相较于利用图书馆、分析史料和数据的方法更有效。但是作者的观点难免带有美国人自身的优越感,在阅读时应当跳开这些“障碍物“,尽量选取阐述事实的篇章,乃是本书正确的阅读方法。

第二章 战争中的日本人

西方国家都拥有一个共同的文化传统,其中包括战争,在西方熏陶中成长起来的日本人也是如此。不同的是,美国认为二战的罪魁祸首是以日意德组成的轴心国的侵略行为,其严重破坏了世界和平;日本却认为如果每个国家都拥有绝对主权,世界必然处于无政府状态,所以日本有必要通过战争来建立等级秩序。日本已经自上而下地完成了发达社会的构建,下一步就应该带领落后的国家。这对于热爱平等的美国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同理,日本人坚信精神的信念可以对抗物质的信念,战舰和大炮对他们来说只是“日本精神”的表面象征,正如同武士刀是美德的象征一样。他们甚至宣传在战斗中人的精神可以克服肉体的死亡,曾经驾着小飞机自杀式撞击美国战舰的“神风”敢死队,就曾因此被当作精神压倒物质的标本来宣传。相传在十三世纪,成吉思汗想要入侵日本时,被一阵”神风“吹得他的船队七零八落,日本才因此幸免于难,”神风“之名便由此而来。日本人总是假设自己预见了一切并作了充分的准备,并自欺欺人地宣称这一切都是他们要求的,不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他们不说“该来的终于要来了”,而说“我们等待已久的终于来临了”。十九世纪的武士西乡隆盛曾说过“世上的机会有两种,一种是碰巧凑上的,一种是我们创造的。当面临大难时,我们必须自己创造机会”。换言之,失败才是胜利。而美国人正相反,因为被攻击才以牙还牙。他们会说“敌人这是自取灭亡,我们一定会给他们点颜色看看”。究其原因,美国人总是在面对来自环境的不断挑战,所以时刻准备着应战;而日本人的生活方式讲究事先计划安排一切,并视未知为最大的威胁。此外,日本人非常重视自己展示给世界的形象,这也是深深植根于日本文化。当美军登陆瓜达尔卡纳尔岛时,日本海军受到的警告是万一被迫弃船,必须举止得体,否则“会被全世界取笑,美国人还会拍成电影到纽约放映。”

日本人的态度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他们对于天皇的态度,一个七百年封建历史中的傀儡形象、现代民族主义色彩的神道教的中心。每个日本人都要效忠于他的领主“大名”,还要效忠于大元帅“将军”,至于是否效忠于天皇从来都不是问题。天皇本人被安置在闭塞的皇宫里,所有的仪式和活动都得遵从将军的严格规定。即使是一个地位很高的封建诸侯想要拜见天皇都是叛国罪,所以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天皇等于不存在。然而,贬低或攻击天皇的言辞则极易激起民愤并激发日本人的士气,即便在战争失败的阴影下,百姓对天皇的尊敬也丝毫未减,这也是日本战俘中不投降政策的根源所在。每个日本人对于天皇都有自己的理解,极端军事主义分子认为“天皇带领大家开战,服从是我的天职”;和平人士则认为“天皇不喜欢战争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子民被拖入战争”。对他们而言,天皇和日本是一体的。正如许多战俘所说“只要天皇令战,日本人会毫无疑问地战斗到底;只要天皇令和,他们可以立刻停止战斗。” 一方面日本人对天皇无条件地效忠;另一方面又对其他任何人都有意见,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即便在战争中,日本人仍然在批评政府、最高指挥官和他们的顶头上司,他们并没有不容置疑地赞同整个等级系统,但天皇是个例外。除了反物质的基本观点和对天皇的效忠以外,战斗力量的可消耗性也是日本军队特有的态度,这一观点和美国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会为任何救援行动所体现出的英雄气概而欢欣鼓舞,前者却根本不认为拯救活动是英勇的,甚至会将飞机上安装的安全装置嗤之为“懦夫之举”。日本士兵受到的教育是死亡本身就是精神的胜利,而照顾病弱的行为则阻碍了他人的英雄行为。紧急情况下,作为责任人的医疗官甚至会射杀受伤的士兵了事,要不然就是病人用手榴弹自杀。日本人这种不计损耗的思想最极端化的表现就是他们的不投降政策,荣誉意味着斗争到死亡的那一刻,但无论如何不可以投降,因为这样做会令其名誉扫地,相对于以前的生命而言,已经”死了“。然而西方军队恰恰相反,在竭尽全力仍然发现没有任何胜算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投降,即便如此,他们仍然会觉得自己是光荣的军人,并不会因此而名誉扫地。因此,对于日本人来说,美国战俘的投降行为就是使他们自己蒙羞受辱。戏剧化的是,日本战俘对于盟军会高度配合,这些模范战俘们认为:反正他们已经名誉扫地了,作为日本人的生命已经结束了,接下去似乎应过全新的生活,而新生活里的一切都将和旧生活相反。因为日本人一旦全力以赴地执行了一条行为路线,一旦失败就会自然而然地走上另一条不同的路,而这与其生活中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息息相关……

第三章 各得其所

美国人通常不在意等级制度礼仪的细枝末节,相信平等胜过一切。但是日本人对于人与人、人与国家关系的看法则是建立在对等级制度极度信赖的基础上的。日本人完全信奉“恰当地位”,是因为几个世纪以来,“不平等”一直是他们有序生活的准则,承认等级制度的存在对他们来说就如同呼吸那样自然。尽管日本在近代进行了西方化改革,它仍然是一个贵族制的社会。日语和韩语一样,都有敬语,说话时需伴随适当的鞠躬,所有这样的行为都由细致的规则和传统决定。人们在交往时,不仅仅要考虑到阶级之间的差异,就连性别、年龄、家族之间的关系以及过去的交情都必须被考虑到。在日本,对等级制度的遵循是一种艺术,需要平衡数不胜数的因素。在家庭中,妻子向丈夫鞠躬,孩子向父亲鞠躬,弟弟向兄长鞠躬,姐妹则不分长幼向所有兄弟鞠躬,其意味着鞠躬者承认对方有权决定他的事务,受礼者也同样承认自己应承担的某些责任。因此,以性别、辈分及长子继承权为基础的等级制度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是中国和日本共有的一种美德。公元六至七世纪时,中国的孝道,连同佛教、儒教和世俗文化一起传入了日本,并因地制宜地被改变以适应日本的家族结构。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但在很多地区村落里的人都属于同一宗族,每个宗族都拥有自己的土地、房产和庙宇,还有宗族资金,用于有前途的宗族子弟的教育。一个宗族甚至有自己祖传的家法,如果宗族不同意当权者的意见,可以拒绝把宗族犯人交给国家。因此,中国人通常被要求忠于自己的庞大宗族。在帝制时代,官府以国家名义漫不经心地治理这些半自主的庞大宗族,朝廷则一般委任外乡人作为统领官员并定期调任。但是,日本则大不相同,直到十九世纪中期,只有贵族和武士的家庭才能够使用姓氏,只有上层阶级才有家谱,记录方式则是从在世的人追溯其先辈,而不是从古到今地包括所有出自同一祖先的人。而且,日本是一个封建国家,个人效忠对象不是庞大的亲属集团,而是封建领主,即长居本地的最高领袖,被称为“藩属”。对于那些没有姓氏或家系的庶民们,祭拜当地的神社或圣地,是实现宗族制度化的一种方法。日本没有崇拜远祖的流习,所以“孝道”在日本仅局限于面对面的家庭成员之间。父亲作为一家之主,吃饭时要把食物先端给他,洗澡时第一个享用家庭浴池,对家庭成员的深鞠躬只需要点头致意。日本有一个流行的谜语:为什么想要向父母提意见的儿子就好比是想要长头发的和尚?谜底是:根本无发/法。

“恰当地位”不仅意味着辈分差别,也包括年龄差别。当日本人想要表达彻底混乱的意思时会说“非兄非弟“。在日本,长子很大程度上享有父亲的特权,因此从小就表现出来责任感,通常由长兄替弟弟们决定什么对他们好,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不应表现出过多的体贴。即使现在,弟弟们可以出去闯荡,接受更高的教育,得到更好的收入,但长子往往留守在老家,旧的等级制度依然在发挥强大的作用。另外,等级制度还取决于性别,日本女人出门时通常跟在丈夫身后行走,地位也低一等。日本家庭中的女儿只有自力更生,因为所有的礼物、关心和教育基金都给了她们的兄弟们。在女子高等学府里所学的课程常常以教导礼仪和举止为主,甚至有女校的校长主张中上层阶层的学生学习一点欧洲语言,便于在为丈夫的书籍拂拭灰尘后,能正确地将其归位书架而不至于颠倒。尽管如此,日本女性相比于其他亚洲国家已经享有很大的自由了。日本妇女从来没有像中国妇女那样裹小脚,像印度妇女那样出入店铺需遮遮掩掩。日本妇女置办家庭用物,掌管家庭财务,指挥家里的仆佣,对子女的婚姻有很大的发言权,当其成为婆婆时,更是变本加厉,即中国俗语所说的“千年媳妇熬成婆“。

在日本,虽然辈分、性别和年龄的特权很大,但行使这些特权的人并不像独裁者那样独断专行,反而更像受托人。父亲或长兄要对整个家庭负责,包括活着的、去世的和将要出生的。他必须作出有分量的决定并监督执行,他的权威必须建立在符合家族荣誉的基础之上。阶级越高,家族责任感的分量就越重。家庭的需求要先于个人的需求,在处理重要事务时,一家之长会召开家族会议进行讨论,听取家族成员的意见,而被左右命运的个人可能会觉得难以接受。这种决定权相比于普鲁士已经民主了很多:普鲁士的父亲在法律上和习俗上都拥有对妻子儿女的绝对决定权。日本人并没有如此重视专制权力,家长更像是一个家族共同遗产的受托人,包括精神和物质层面的,一个决定如能产生极大的影响力,往往是因为家庭成员坚信它能够在家庭中维护家族荣誉。在家庭中学会的等级制度,在社会中也同样适用,即便在事实上这种支配关系是相反的,在表面上也永远牢不可破,即中国人所说的“面子”。在某种程度上,那些享受实权而不担正式名分的人有策略上的好处,即不容易受到攻击。综上所述,日本家庭里那种公认的强有力的感情纽带使得每个家庭都非常团结,明白日本人在家庭中养成的根深蒂固的习惯,对于理解他们在更为宽广的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等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日本在历史上一直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公元七世纪时,日本就开始向高度文明的中国大唐帝国借鉴了生活方式,采用表意汉字来书写自己的语言,并为此不遗余力,而在这之前,日本甚至没有书面语言;同时又从中国引入了“护国至善”的佛教;天皇还以中国都城为模板新建了一座都城奈良,并参照中国模式建了多所宏伟奢华的佛寺和僧院,在此之前,日本都没有宏伟的永久性建筑;还根据使臣的报道引进了头衔、官阶和律法。一个主权国如此有计划地引进他国文明并且成功了,在世界各国的历史上都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而,不管日本怎样努力地输入中国文明,都无法照搬中国的生活方式,比如中国的行政官僚系统,或不分阶级地把所有人团结在一个大宗族周围的宗族系统。日本没有沿用“皇帝”的概念,而是称天皇的家庭为“居于云上者”,并坚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这就是为什么改朝换代在中国是常事,在日本却从来没有发生过。

然而,新文明的引进却为延续了几个世纪的争端铺了路,争端的中心就是由哪一个世袭的领主和家臣控制这个国家。公元八世纪末,贵族藤原氏掌握了统治权,把天皇推到了幕后,后遭到封建领主们的抗议,引发了战争。这时另一位著名的领主源赖朝打败了所有对手,自封为“将军”并成为了国家的实际统治者,此处“将军”的全称为“平定夷人的大将”,该头衔自此被源氏家族所世袭,直到后代无法压制其他的封建领主们为止。而天皇则成了傀儡,主要的任务是为将军举行颁授仪式,实权则掌握在幕府手中。后者靠武力统治不听话的藩主,每个被称为“大名”的封建领主都有自己的武士,而武士们听命于大名,并时刻准备挑战敌对的藩主或将军的“恰当地位”。

十六世纪时,日本内乱遍及全国,在几十年征战后,伟大的德川家康战胜了所有对手,于1603年成为德川家的第一位将军,传承了将近两个半世纪。1868年,将军和天皇的“双重统治”被废除,德川时代宣告结束,日本进入了近代时期。德川时代之所以成为日本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时期之一,是因为它在日本维持了武装和平直至最后一代,并施行了中央集权系统,很好地服务了德川氏的利益。日本封建社会的阶层化非常复杂,每个人的地位都是世袭的: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食物,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是根据世袭的地位决定的。德川氏巩固了这一系统,并规定了每一阶层的日常行为细节。皇族和宫廷贵族以下,日本共有四个阶层,按等级由高到低分为:武士、农民、工匠和商人。地位最低的就是流民了,而流民中为数最多的是“秽民”,即那些从事禁忌行当的人,比如:捡垃圾的,埋葬死刑犯的,也有剥动物皮和制革的。商人仅排名在流民之上,因为商人阶层的存在总会扰乱封建制度。德川氏曾在十七世纪施行严厉的锁国法令,正是为了削弱商人的势力。当时日本在中国和朝鲜沿海都有贸易,而这一法令则终结了这一切:制造大于某一固定尺寸的船会被处以极刑,小船虽然被许可却无法航行到大陆,也无法载货,国内贸易因此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另有法律规定了商人低下的社会地位:他们不能住在武士区,面对武士也没有任何法律保护,这对于当时运行在货币经济基础上的日本显然是不适用的,所以失败是必然的。

武士和农民,是一个稳定的封建制度所依赖的两大阶级。早在德川家康平定内乱之前,大军阀丰臣秀吉就用其有名的“刀狩令”完成了对武士和农民这两个阶级的分离:剥夺了农民的武器,给了武士佩刀的特权。武士因而不能再兼职农民、工匠或商人,而成为了寄生阶级的一员,靠从农民身上抽税获得俸禄。因为大名控制着米租,武士的谋生完全依赖于领主。早期日本,封建领主和武士之间的纽带是在不间断的藩地战争中结成的,而在和平年代,这种纽带则变成了经济性质的。日本的武士和欧洲中世纪的骑士不同,并不拥有领土及农奴,依靠的是一份固定但数目不大的俸禄,大概与当时的农民差不多,仅够勉强糊口,因此武士家庭都限制自己的家庭人口,最讨厌靠财富和炫耀赢得声望,而把节俭当作最高美德。一道鸿沟自此隔开了武士和其他三个阶层:农民、工匠和商人。后三种是“庶民”,而武士不是。武士凭特权佩刀,刀代表着他们的阶层,并不仅仅是装饰,因此他们有权对平民用刀,德川家康更是用法令将其合法化“对武士行为无礼或对上司不敬的平民可就地斩首”。所以,两个阶层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联系,有的只是距离。在两百年的漫长岁月里,商人们在等级规定的限制下依然发展出了一种追求舒适高雅的城市生活方式;而武士们也渐渐成为各自领主产业的管事,甚至是精通能剧和茶道的风雅艺术专家。农民们虽然在法律上无法反抗武士,但对田地的所有权则得到了保障,“土地不得永久让渡”保护了耕种者的利益,而不是封建领主。正因如此,农民们勤勤恳恳、不辞劳苦地耕作,支撑起了人数约两百万的整个上层寄生阶级。然而,高昂的领地税极大地消耗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就像武士们一样,农民们也限制自己的家庭规模,因此整个人口在德川氏执政的几百年里几乎保持不变。当农民们因反对额外的附加税而向封建领主甚至幕府反抗时,此类要求大多都能被满足,但是农民领袖们依然违反了严格的等级有别的法律,违反了对主人忠诚这一核心法律,他们将因此而被判处死刑,他们行为动机的正确性与此则毫无关系。他们的英雄人物将被执行死刑,即使这样,现场的群众也不会暴动,这就是法律和秩序。

简言之,大名处于每个藩地等级结构的最高点,可以对所有依赖他的人行使特权,而将军的最大行政难题就是控制大名。任何大名想要联姻都必须得到将军的许可,以免导致危险的政治合作;藩地之间的贸易重重受阻,以至“有桥不能过人”;将军密布眼线,对大名们的开销了如指掌;每个大名必须每年到德川家的居城“江户”居住半年,即使回到自己的领地之后,也必须把妻子留在江户作为将军的人质。当政者通过上述手段,既保证了自己的优势,又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将军是以天皇授命的方式来执政的,但天皇本人及宫廷贵族们则被孤立在京都内与世隔绝,并没有实权。即便是最强大的德川将军也没有任何要取消这种天皇和摄政者双重统治的意思。相似的情况在东太平洋的汤加岛上同样存在,神圣的头领被隔绝在公共事务以外,只执行宗教仪式的任务。与西方人不同,尽管天皇毫无政治权力,但日本人丝毫不认为该角色多余,而是在等级制度中所占取的“恰当地位”,天皇在京都的宫廷对他们来说也很重要,所以才能历经漫长的统治仍得以保存。

从流民到天皇,日本封建时期对等级制度的明确规定对近代日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比于其他任何主权国家,日本人更加习惯生活在一个细枝末节都有章可循、个人地位被明确规定的世界里。因为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这里的法律和秩序都是靠铁腕和强权来维持的,因而日本人渐渐把这个等级系统等同于安全和保障。德川政权中曾有一位杰出的将军甚至设立了意见箱,供市民投递抗议书,只有将军本人才有钥匙开箱。每个人只要信赖并遵循这个制度就能获得安全,勇气和正义体现在对制度的遵守上,而不是对它的修改或反对上。每个阶级都受到了诸多限制,但都有序而安全。如此森严的等级制度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一个人可以用好几种方法来改变自己的等级地位。在货币经济下,商人积累了财富,就利用各种传统手段来渗入上层阶级:通过抵押和出租成为“地主”、通过让子女和武士通婚成为士绅、甚至把儿子过继给武士家庭当养子、更多的则是为女儿招收上门女婿,他会成为岳父的继承人,但同时须付出改姓除名的巨大代价。等级制度没有受到冲击,但是通过对它的巧妙操纵给有钱人提供了上层阶级的身份。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拉开了日本和西欧的差异。欧洲封建制度的崩溃是因为受到了日益强大的中产阶级的压力,这一阶级统治了近代的工业时代。而在日本,这样强大的中产阶级就没有诞生过,日本社会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贵族和中产阶级之间发生过阶级斗争。但是,欧洲的等级制度异常死板,阶级间的摩擦最终导致了法国对贵族财产的没收。而在日本,阶级间的距离缩小了,最终推翻幕府的就是商人、金融家和武士之间的联盟。近代日本依然保留了贵族体制,但如果没有特定手段来允许阶级流动,这种贵族体制几乎不可能存活。只要服从规定,个人的安全就有保证,成为了日本人热爱并信赖细致又明确的行为体系的根本原因,即使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德川政权崩溃时,也没有一个团体要求破坏这种系统的。1858年,当美国海军强行入侵之后,日本因无力抗拒只能和美国签订了通商条约。当时,日本举国上下的呼声却是“一新”,即追溯过往,恢复旧观,全国都支持回到闭关锁国的黄金时代,日本这个不具革命性的国家会改变道路来迎合西方模式似乎毫无可能。但这一切就是发生了,日本运用自己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力量达到了一个目标,落后而又被等级制所累的民众突然走上了新道路,并且坚持了下去。

第四章 明治维新

1868年,日本最强大的藩地领主们发起了倒幕运动,推翻了幕府,从此结束了天皇与将军双重统治的时代。倒幕派们羞辱和驱逐外国人,希望使日本回到十世纪时的传统生活方式,“尊皇攘夷”的战斗口号则将日本带入了近代社会。然而,新成立的明治政府走的却是一条相反的路,第一年就废除了大名在所有藩地的收税权、上缴土地登记册、就连农民原本交给大名的四成税也直接收归国有,而给予的补偿仅是大名原先收入的一半。武士们也同大名们一样,从政府领取俸禄,原先紧密的纽带关系也不复存在了。其后的五年内,所有的阶级特权也被废除了,明治政府还取消了家族徽章和不同阶级的着装规定;流民们得到了解放;禁止土地让渡的法律被撤销了;藩与藩之间的屏障被拆除了;佛教的国教地位也被取消了。然而,稚嫩的明治政府做出的这些激进的改革并不得人心,当初为建立新政府而赴汤蹈火的人们都激烈地反对,其领袖人物西乡隆盛在1877年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反政府叛乱,代表保皇派支持封建制度的复辟,不幸的是,最终被由非武士组成的政府志愿军打败了,但这场叛乱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国内民众对明治政府的不满。在这头十年中,农民们也至少爆发了一百九十次起义,直到叛乱的这一年,新政府才开始减轻农民的重税。书中还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一点:当时有民意想侵略朝鲜,不过也被明治政府扼杀了,证明了这种意图在日本民间是由来已久的了。

新政府的“激进派”是由日本下级武士和商人阶级组成的联盟。这些侍从们曾经给大名们当管家和管事,学会了政治手腕,也曾经管理过封建垄断的产业;商人们则买了武士身份,在阶级内传播生产技术和知识。随后,这个联盟把一些自信能干的行政官员推到前台,起草并执行了新政策。国力薄弱却显示出如此的政治家风范,这与传统的日本国民性格密不可分。新政府简化了等级秩序,把天皇放在金字塔尖,取消了将军;通过废除藩,消除了忠于藩主和忠于国家之间的矛盾。这些新领导们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以便更好地施政于民,恩威并存。1889年,天皇赐予了臣民日本国宪法,赋予了人民参政的权利,并建立了国会。这部宪法是被称为“阁下们”的新领导者通过批判研究西方各国不同的宪法而精心起草的。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对于自己的目标非常明确,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宪法框架的制定者伊藤博文公爵曾派遣木户侯爵去英国会晤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后者认为,国民对“上级”的尊重,特别是对天皇的绝对忠诚,为日本的复兴提供了契机。日本可以在“上级”的领导下稳定地前进,从而避免那些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所要面临的问题。斯宾塞的意见应验了“阁下们”的想法:要在现代社会中保留“各得其所”的好处,不削弱对等级制度的依赖。

日本是从上而下的强制统治,政府由权势阶层掌管,普选出来的向来不受重用,民众没有发言权来影响这一阶层的决策。1940年,政府最高层的组成大致有:那些能够谒见天皇的人、天皇的顾问以及有天皇御玺盖章任命的高官,其中包括内阁大臣、府县知事、法官、各局局长等。没有一个选举出来的官员能在此等级制度中获得这样的地位。另外,通过选举组成的国会下院是国民的喉舌,拥有批评高级官员的特权,但是下院无权左右任命、决定预算、也无法提议立法。上院的组成一半是贵族,四分之一是天皇任命的。上院对下院有审核权。因为两院拥有同样的批准法律的权力,因而审核权其实就显示了两院间的等级差别。在所有的亚洲国家中,统治权威往往自上而下,而总是在中间地带遭遇自下而上的地方自主势力的抗衡。同中国一样,德川时代的日本以五到十个家庭为一个小单位,成为“邻组”,是整个人口中最小的责任单位。现在的农村里称为“小村”,由十五户左右的家庭组成,通过每年轮换村长的方式有组织地经营着。但日本的村长不用负担征税的责任,他们的职责主要体现为地方的民主化。近代日本的地方行政机构主要划分为市、町和村。由当地推选产生的“德高望重的长者”任命一位地方代表,专门和代表国家的府县官员及中央政府打交道。即便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日本已经有了全国性的政治党派,但日本的地方行政机构大体上并没有受到影响。然而,地方行政机构有三个方面不自治:法官、警察和教师。因为大部分民事官司仍然是通过仲裁或者中间人解决,法庭对地方执政的影响微乎其微;国家可以频繁地将警察从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以避免他们和当地人勾结;学校的老师也经常调动,国家规划了所有学校事务的细枝末节,和法国一样,日本所有的学校在同一天的教案都是一样的。因此,地方没有对学校、警察或者法庭的自治权。

日本的政府和美国有很大不同,但是与欧洲一些国家却有相似之处。在美国,选举产生的人员担负最高行政和立法责任,指挥地方警察和刑事法庭实现对地方的管理。在荷兰,同样是由女王的内阁起草法律,国会实际上并不立法,女王的权力更可延伸到地方;警察和法院直接对君主负责也是沿袭荷兰的制度;但荷兰的教派集团可以随意建立学校,而日本的学校系统则是效仿法国;另外,荷兰的本地工程建设也是由全体当地民众共同承担的,不属于政治选举的市长及官员的职责。将日本式政府和西欧式政府区别开来的不是形式,而是职能。顺从这一习惯在他们的道德体系和礼仪中得到了巩固,政府可以放心确定,只要“阁下们”在其位谋其政,他们的特权就会得到尊重,这只是因为在日本,特权的界限不可逾越。日本的最高决策层中,“公众意见”是没有地位的,政府只要求公众支持而已。大部分美国人把政府当作邪恶但又不可或缺的权力实体,但日本人则认为政府更像是至高无上的神。但这并不代表公众意见就一无是处,在”恰当位置“上政府也会希望寻求人民的支持。总而言之,日本人的生活方式就是给适当的人分配适当的权威,并定义其适当的权限。与西方相比,他们的“上级”拥有更多的行动自由,但其本身也必须安分守己,因为日本人的座右铭是“各得其所”。

明治时期的政治家们对宗教领域的改革相比政治领域更为古怪:通常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信仰,但有一种特别的信仰是由国家管辖的,其崇拜对象被视为国家统一和民族优越性的标志,这就是国家神道教。但这并不是一种宗教,正如美国要求公民向星条旗致敬一样,是一种对国家忠诚的表现,与西方所尊崇的信仰自由并不冲突。学校里学习“国家神道”就是学习从众神时代开始的历史及对天皇这个“万世一系之统治者”的崇敬。神道教由国家统一支持和管理,内务省有自己的局、神职人员、祭祀仪式和神社的开支都由国家负责;而其他所有的教派则隶属文教省的宗教局,开支来自于信徒们捐赠的善款。国家神道教在日本是一个巨大的机构,全日本共有超过十一万座神社,比如规模宏伟的用于祭祀天照大神的伊势大神宫。全国的神宫体系和政治体系相似,从最低级的神宫,经地区级、再到府县级,直至被敬为“阁下”的最高层神官。因神道教并非宗教,法律禁止神官们布道传教,也不存在礼拜的概念,而是由当地的官方代表在祭日中来到神社进行参拜。参拜的过程相当有仪式感:官员们站在神官前方,神官则挥舞着一根扎着麻绳和纸条的杆子为人们洁身驱邪,接着打开内殿的大门,大喊一声,召唤诸神来享用贡品,并根据参与者的身份高低依次毕恭毕敬地奉上圣物“挂有白色纸条的日本圣树枝条”。然后神官们再一声大喊恭送诸神归去,随即关上内殿大门。在国家神道教的大祭日里,天皇要代表人民举行仪式,政府机关也都关门休息,但与其他宗教不同,这些祭日并不是老百姓们的节日。在日本,佛教依然拥有广大信徒,各教派都非常活跃,几乎无处不在。追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当时的政府并没有任何民族主义倾向的政策,在祭日里,人们群集神社,先漱口洁身,然后拉铃或拍手召唤神灵降临,恭敬地鞠躬后再拉铃或拍手送神归去,接下来才开始一天的正事:品尝小吃、观看摔跤比赛或神乐舞等,宗教祭日通常也是广受百姓欢迎的节日。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在诗中写道:

如果教堂里能分酒喝,

再烧上暖火心里欢畅,

唱歌祈祷终日不觉长,

再也无人愿意离开教堂。

明治政府的领导者们在军事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变革:废除了日本的军用敬语、军官晋升不再看家庭出身,而是以业绩为重,这些新政策都实行地相当彻底,因此军队在老百姓里享有当之无愧的盛誉。排和连是由同一地区的老乡们组成的,在和平时期,士兵们都在自家附近服役,起到了平衡民主的作用,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军队。在大多数国家中,军队都是用来维护现有秩序的强有力的工具,而在日本,军队则同情弱小农民,多次加入到反对大金融家和工业家的抗争之中。陆海军大臣不同于外务或内政大臣,可以直接觐见天皇,而无须征求内阁意见,并以天皇的名义强制通过法案;如果军部不满现任内阁的任何举措,都可以召回内阁代表,造成内阁倒台;军部首脑甚至可以在没有内阁支持的情况下,先于政府决定采取军事行动,比如关东军强占满洲的事例,当时的外务省是一再保证不会出动武力的。然而,一旦事关等级特权,军队则同其他领域一样,倾向于接受所有可能的后果,因为所有日本人都不赞成对特权提出异议。

在工业方面,这些“阁下们”制定了产业规划,用政府资金建立并资助需要的产业,并由一个政府官僚机构统一组织经营。当这些产业“组织完善、生意兴隆”时,政府便把国企卖给私有企业,甚至低价卖给政府挑选的金融集团:三井和三菱两大财阀。日本的政治家们认为工业对日本至关重要,不能任由供求关系和企业自主经营的法则支配,所以实现以最少的牺牲和浪费来建立起一批必须发展的产业,然而最终真正获利的却是那些大财阀们。正是通过这些手段,明治政府成功地修正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正常的生产秩序”,大力兴办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工业,兵工厂、造船厂、炼铁厂、铺建铁路等,并迅速提升至很高的水平。特别是军工产业依然把持在政府官僚机构手中,从政府的特别预算里拨款。然而,只有国企和有信誉的、政治上被青睐的金融财阀才能享受政策优待,国家并不扶持民营小企业和非官办机构,即投入少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依靠廉价劳动力,而不是现代科技,美国则称其为“家庭血汗工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产业界百分之五十三以上的工人是以这种方式在不到五个雇工的小工厂或家庭作坊里工作的。日本工业的这种双重性在日本生活方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治家们为金融贵族们建立了战略性产业,把他们放到“恰当位置”上和其他等级联系起来。因此,财阀受惠于一种延续不断的庇护政策,名利双收。然而政府尽力创造的这种贵族制度并没有成功,财阀遭到了军队中少壮派军官和农民的攻击,被称为“成金”。不同于“暴发户”,日本的“成金”两字源于象棋术语,意指“卒子”被提拔为“女王”,在棋盘上横冲直撞,而它的地位是不允许它这样做的,因为人们深信“成金”是通过欺骗或剥削他人发家的。

综上所述,日本人是不断地通过参照等级制度来组织他们的社会秩序的。只要人人“各得其所”,日本人就会觉得安全。但当其试图向外输出自己的安全模式时,就遭到了反噬。在日本国内,等级制度完全符合公众的形象,因为它塑造了民众的想象力,野心只能以该世界所允许的形式出现。但是如果把等级模式当作商品输出就会带来致命的后果,其他国家极为反感日本大言不惭的要求,认为其狂妄自大。日本军官在占领其他国家时竟然会想“日本不是在等级体系中给了他们一席之地吗?难道这些人不欢迎等级制度吗?甚至拍摄了一系列反映中国“热爱”日本主题的战争影片。他们的错误就在于认为自己可以做到,日本人不能以要求自己的标准来强求其他民族。他们的所谓“各得其所”的道德体系是其他地方所无法接受的。所以,读者必须首先理解这种道德体系,才能去了解日本人。

第五章 受恩于历史与社会

作者引用了日本小学二年级德育课上的一个故事来说明“恩”这个字,令我忍不住泪流满面,由此决定在有着诸多争议以及豆瓣评分7.6的情况下,给予这本书五星好评,因为它确实感动了我。故事是这样的:

哈奇是一条可爱的小狗。它刚出生就被人抱走了,那人像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爱哈奇。因为这种爱,哈奇病弱的身体渐渐好起来。每天主人上班的时候它会送主人到车站,傍晚主人下班的时候又去车站迎候。时光流逝,主人去世了。不管哈奇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它依然每天都在寻找主人。公车一停靠站,它就会在下车的人群里面寻找主人。一年、两年、三年甚至十年过去了,老哈奇的身影依然每天出现在车站前,寻找它的主人。

日本和中国都有很多词汇表达“obligations”(义务、责任),而西方没有。日语中与“obligations”相应的词是表示一个人所亏欠的恩情,它不等于“义务”、也不等于“忠诚”,更不是“爱”,也不是“好心”,甚至与“恩”也不同,后者是指个人勉力承担的一种重负、亏欠和累赘。一般人们受恩于上级或长辈,如果受恩于下级或小辈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当日本人说“他对我有恩”,意思就是“我对他有很多义务”,这个施恩的人被称为“恩人”。

东方民族是历史的受恩者,每个人不仅背负了历史的恩情,连每一次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也增加了现在背负的恩情。这种恩情债左右了人的日常决定和行动,成为了最基本的出发点。品德高尚的人不会像美国人那样说自己“谁也不亏欠”,也不会忽略历史。日本有一张巨大的人情互惠网络,覆盖了祖先和同辈,一个人只有认清了自己在其中的位置,才算公正。几个世纪以来,“勿忘恩”都在日本人的习惯中占有最高地位,近代日本则竭尽所能地把这种感情集中到天皇身上。根据日本人的说法,每一个神风敢死队里执行自杀式飞行任务的飞行员都是在回报皇恩;所有为了守卫某个太平洋岛屿而战死的士兵也是在报答浩荡无边的皇恩。父母也可以是施恩者,东方的孝道把父母放到一个对子女拥有绝对权威的地位,因此子女必须尽可能顺从父母,而不像德国那样,父母必须花工夫才能使子女服从自己。日本人对于孝道是这样诠释的“一个人只有自己做了父母才能理解父母的恩情有多深”,父母之恩实际上是指父母日常照顾孩子的麻烦和付出。对美国人而言,不忘恩情的做法也就是对父母好一点罢了,尽心照顾孩子只是回报自己年幼时父母的照顾之恩,没有人是在对自己的孩子施恩。老师和师傅对个人也有特殊的恩,他们都在一个人的成长中起到了帮助作用,每个人都要尽力回报恩情,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减轻,反而会因此加重,就好像是积累了一种利息。日本俗语说“难以报恩于万一”,表明了受人之恩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恩的影响力”通常是凌驾于个人好恶之上的,而这种恩情系统的运作则取决于每个人是否把自己当作优良的债务人,在还债的同时不会心怀怨恨。日语中的“爱”字特指上级对下属的爱,表明“关爱有加”的意思,但由于受到现代基督教的影响后,现在这个字也可以用来表达平等关系的爱了。

日本人不喜欢随便欠人恩情,有种说法是“让人背负上恩”,即“强迫别人”,特别是来自陌生人的小小好处则最招人怨恨。在日本,当街上发生交通意外时人群却无所作为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任何非官方的干涉会让人背负恩情。明治之前有条法律“如果发生争吵和纷争,旁人非不得已不可干涉”,如果有人未经授权而帮助了他,人们会怀疑他是想从中非法牟利。因此,日本人会极度小心不把自己卷入“恩”的麻烦中去。另外,日本人表达“谢谢”有很多说法,都带有因为受恩而感到不安的意思。比如:百货商场最常见的说法是“啊,这件难事”,指的就是顾客通过购物而赐给商店的大恩,也用于收到礼物,是一句恭维话。自己经营店铺的店主则会说“哦,这不会结束”,指的是“我受了您的恩,永远也无法回报您”。另一种说法则表达得更强烈“我被羞辱了”,意味着由于受到极大的恩惠而感到羞辱,因为你觉得自己不配这种恩惠,有种令人痛苦的耻辱感。受恩的人常常带着矛盾的感情,同时负债感会常常激励个人竭尽所能来进行报答,但欠人恩情却容易使人心怀怨恨。夏目漱石曾在其小说《哥儿》里描述了一名叫“哥儿”的东京青年来到乡下教书,因看不起大部分同事而难以相处,除了一名叫山岚的年轻老师,对方还请他喝了一杯冰水。后来,当另一个老师在哥儿面前说山岚的坏话时,哥儿相信了,于是产生了耻辱感,随即在山岚的桌上扔下了买冰水的钱,为了先结了两人之间的恩,再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不是朋友了。在日本,对琐碎小事的极度敏感和令人痛苦的脆弱被视为是一种美德。这部小说是一个歌咏高尚品德的故事,因为受恩者只有把感激看得价值很重,并采取相应行动,才能把自己从背负恩情的位置里解脱出来。从日本人对“恩”的反应可以看出:无论感情多复杂,如果“恩人”是自己则可以接受,或此人在“我“的等级结构里有一定位置,又或是他所做的我也会做,再或是此人是我的崇拜者。一旦这些身份前提不能成立,恩就好像是化了脓的疮。总而言之,无论何种情况下,如果恩情太过沉重都是一种麻烦,每一次接受这些东西都会让人成为负债人,就如同日本俗语所说的“要受恩得天生大度”。

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

恩是债务,必须偿还。一个人负债(欠恩)不是德行,还债(报恩)则是美德。所以,一个人主动报恩就是美德的体现。如果用金融交易来做类比,就好像美国的房产交易背后都有防止拖欠债务的制裁措施一样,负债人有责任归还利息和本金,这和爱国及爱家是两码事。美国人的爱,源自于心,自愿给予的才是最好的,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主义似乎有点天真,这不符合人性,除了敌国侵犯的情况外。而日本人,一出生即意味着自动亏欠了极大的恩情,一个男人应该同情并帮助有需要的父母,不能打老婆,要有能力抚养孩子,但并不是像欠债那样把帐算得清清楚楚。日本人对于有恩不报的制裁之狠不亚于我们对欠债不还的制裁,他们时时刻刻都活在恩情的阴影中,就像纽约的农夫时刻担心着房贷一样。

日本人将回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在数量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被称为“义务”,是强制性的,即所谓的“难以报恩于万一”,此处的义务又分为回报父母的“孝”与回报天皇的“忠”;另一种则是等量回报,只在特定的日子里付出。事实上,日本的小学教育被称为“义务教育”,表示“必须完成”这个概念,义务并不会因为意外而消失。“恩”是被动产生的义务,从接受者的角度看是义务,“皇恩”指受自天皇的恩,“亲恩”指受自父母的恩,“主恩”指受自领主的恩,“师恩”指受自师长的恩。所有向某人施过“恩”的人都成为其“恩人”。反之,向恩人“偿还”这些债务,即“报恩”,是受恩人的义务。对于义务而言,最充分的回报也只是报答了恩情的一部分,而且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忠”是指对天皇、法律和日本的责任,“孝”是指对父母和祖先的责任,“任务”是指对工作的责任。“道义”是指必须等量偿还给施与人的债,有时间限制,包括对社会的“道义”和对自己名声的“道义”两种。前者又分为对主公的责任、对姻亲的责任、对得到无关的人的礼金或帮助而产生的恩,比如工作上的贡献、对非直系亲属的责任则是因为从共同的祖先那儿受到的“恩”;后者是一种日本版的“名誉”,是指一个人有责任“洗清”被污辱或失败的名声,比如复仇的责任,这种以算账为目的的复仇并不被认为是挑衅;一个人有责任不承认(职业上的)失败或无知;一个人有责任完成日本的礼节,比如遵守所有的的礼仪,过与自己地位相应的生活,在不合宜的场所不随便流露情感等。以上两种形式的义务都是无条件的。

日本把这些德行绝对化,结果就有别于中国的忠孝概念。公元七世纪时从中国引入的道德体系中就有“忠”和“孝”,但是中国人并没有把这两种德行当作是无条件的,中国有一个更高级别的德行,其也是忠孝的前提,那就是“仁”。这个字包括了所有西方人认为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必须“仁”、统治者必须“仁”,中国的道德体系把这一试金石用到了所有人际关系中。但中式道德的这种先决条件在日本是不存在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谈到中世纪两国的差异时说“在日本,这种想法显然和帝国主权互不相容,哪怕只作为一种理论,也从未获得接受。” 在日本,“仁”的发音为“jin”,“行仁义”也不是必须具备的道德,它被彻底排除在日本的道德体系之外,指的是法律以外的行为,比如慈善,但这是职责外的行为,不是必须做的。“行仁义”一词也被用来特指“绿林道义”。在德川时期,浪人、剑客佩单刀四处劫掠砍杀,由此和身佩双刀的武士区别开来。在现代日语中,“行仁义”的贬义越来越强,通常指诈骗犯和黑道里盛行的“盗亦有道”。日本人就这样重新诠释并贬低了中国体系中关键的美德,却没有补充其他可以作为义务的先决条件,于是孝道在日本就成了一个人必须完成的责任,哪怕这意味着容忍父母的恶行和不公。而只有在和对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孝才可废。美国人认为这种外来干扰阻挠了对个人幸福的追求,但日本人不会,因为有“亏欠”这个前提在先。和中国不同,日本的尽孝不包括几百年前的祖先及宗亲,而只针对近代的先人,墓碑上的字必须每年重写,便于辨认,当生者不再记得某位先人时,他的墓就会被忽略,日本人的虔诚只面向那些他们有活生生印象的先人。日本人对空洞的思考或者想象不在眼前的事物不感兴趣,其孝道和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这种孝道的最大实际意义就是把义务局限在生者之间。

西方人把对孩子的悉心照料解释为母性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但中国人和日本人看来,这一点却取决于对祖先的孝心。孝道要求一家之长负担起无数重任,包括抚养子女、教育儿子和弟弟、管理好家产、庇护有需要的亲戚以及类似的日常事务。抚养教育自己的孩子是义务,但如果是教育自己的侄子,通常会先过继成儿子,因为教育侄子不是义务。家庭里年轻的寡妇会被称为“冷饭亲戚”,得等到饭冷了才能吃;兄弟之间履行义务可以明算帐,哪怕互相憎恨,也不影响兄长对弟弟履行义务。家里最大的矛盾莫过于婆媳之间,婆婆通常会嫉妒媳妇,但年轻的媳妇不能表现出凶悍,她们后半生会加倍把自己心中的怨恨加诸于自己的媳妇,即中国俗语所说的“千年媳妇熬成婆”。现在的日本女孩公开谈论起不嫁给继承人的最大好处,就是不必和专横的婆婆一起生活。

在有些文化中,仁爱是大家族中道德法律的中心,但是日本不同,强调的是义务和恩情的回报,家里的长者身负重责,须保证小辈们做出必要的牺牲,然其是否心甘情愿并不重要,服从长辈们的决定才是义务。日本孝道的典型特征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怀恨可以表现得很露骨,但这种怨恨与对天皇的忠并不冲突。明治早期的政治家们在访问西方国家之后发现,所有的历史都被统治者和人民之间的矛盾所左右了,这不符合日本精神。于是,他们便在宪法里加入了日本的统治者“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内容,把天皇当作神圣的首领与喧嚣的尘世隔离开来,天皇必须成为一个不为俗世成见所困的神圣之父,只有这样,他才能把全日本人民团结起来,毫无异心地为国家服务。即使1868年的倒幕运动有“还政于天皇”之名,天皇依然避世,他授权给“阁下们”,自己却并不管理政府或军队,也不亲自颁布政令,而真正的大变革是在精神领域,“忠”成为每个人对神圣领袖的回报,这位领袖也是最高祭司,是日本统一及永久的象征。日本民间相传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后裔,但这不是最关键的。日语里的“神”字,其字面意思就是“头”,也就是等级制的最高点,日本人并不像西方人那样在神与人之间划出一条鸿沟,因为他们认为任何日本人死后都会成神。在效忠于天皇的转变中更为重要的是日本历史上只有一个皇室,朝代从未更替过,皇室的传承是延绵永世的。日本不像中国有史以来记载了三十六个朝代,尽管经历了种种变迁,却从未真正彻底地破除自己的社会结构,其模式是一成不变的。在一个像日本这样完全依赖人际关系的文明里,天皇是一个效忠对象的象征,远比国旗更为重要。如果把一个人的最高使命解释成爱国会被批评,唯一正确的解释是回报天皇。“忠”构造了一种臣民和天皇之间关系的双重系统,“秉承天皇旨意”的说法能使听令的人效忠,比任何其他现代国家的命令都更有力。在美国,任何新法律都会被全国人民视为干涉个人自由而受到憎恶,公民的自尊取决于对自己事务的管理;但在日本人的民事管理中,从死人到赋税,一切都由“对天皇效忠”所主宰,公民的自尊取决于对恩人的回报。

1945年8月15日,当日本投降时,全世界都难以置信,因为在战争期间,日本人无所不用其极,是个好战的民族。然而,当天皇旨意一出,战争立刻就停止了,无论是满洲或是爪哇的指挥官,还是日本的东条,都没人提出异议。这个时候,日本人民就在以保持和平的方式“为天皇分忧”。在几个月和平占领之后,有些西方人认为大势已去,因为日本没有发生革命,然而这是典型的西方社会的哲学,其根本是西方标准的对错。但是日本不同,不会使用西方国家的终极力量“革命”,而是使用自己的力量:在军队的战斗力被消灭之前,要求自己付出无条件投降的巨大代价,以效忠天皇。在日本人看来,这种巨大的代价换来了最为珍贵的东西:效忠于天皇,即使命令是投降。

第七章 最难承担的回报

日本俗语有云“最难承担是道义”。“道义”(giri)一词带有典型的日本特色,其起源不同于中国的儒家思想或东方的佛教,而是指一个日本特有的道德范畴,只有考虑到了这一点才能理解日本人的行为。“道义”没有清楚的定义,因此很难解释,大日文辞典里是这样说的“为了避免被世人非议,哪怕心里不情愿也不得不做的事”,此处“不情愿”这个词点明了“道义”和“义务”的差别:义务来源于出生伊始便存在的紧密联系,本身没有“不情愿”的含义;但是回报“道义”会让人满怀忧虑。通常道义可分为两大类:对社会的道义和对名声的道义。对社会的道义是指一个人有责任报答同伴的恩情,对名声的道义是指个人有责任保持自己的名声不受玷污,类似德国的“名誉”之说。前者是一种履行契约式的关系,包括了个人对姻亲家的责任,而义务则指个人对自己直系家庭的责任。比如:岳父或者公公在日语里称“道义上的父亲”、岳母或婆婆则是“道义上的母亲”、兄弟姐妹的配偶或者配偶的兄弟姐妹都是“道义上的兄弟”或“道义上的姐妹”。在日本,婚姻理所当然就是家庭之间的契约式联盟,每个人尽其一生完成对伴侣家庭的责任就被称为“履行道义”。首当其冲的是对父母一辈的道义,因为婚事是他们安排的;其次是年轻媳妇对婆婆的道义,因为按照日本的说法,新娘要去别人家里生活的。岳丈家如果潦倒,女婿就得借钱给岳丈家,完成随着婚姻契约而来的责任。日本人说“一个长大成人的儿子为母亲做任何事都是出于爱,因此不能算是道义;只要行动发自内心,就不能算是为了道义。” 然而,履行对亲家的责任则必须事无巨细、小心缜密,不然有可能被人指责“这个人不懂道义”,这是不惜任何代价都要避免的。

对于姻亲的责任最生动的体现就是“赘婿”的例子,即男子入赘对方家庭。一个家庭里要是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父母便会为其中一个女儿挑选丈夫来延续家族的姓氏,而这个丈夫将被自己家的家谱除名,改姓岳丈家的姓氏。一旦进入妻子的家庭,他就得在“道义”上服从岳父、岳母,死后也会葬在岳丈家的墓地里。除此以外,也有因为两家都希望从中获利的,俗称“政治婚姻”,利用“道义”这种束缚力把赘婿和岳父的生意或家族利益牢牢地联系起来。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赘婿的“道义”负担都额外沉重,因为在日本改入别人的家谱是一个后果很严重的行为。如在封建时代,这个人为了在新家庭中证明自己必须随岳父上战场,甚至不惜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日本俗语云“若有三合米,绝不做赘婿”。总之,道义就是会让人为难和“不情愿”,所以在日本人看来,“为了道义”就足以解释负担沉重的人际关系。在日本,对近亲的责任不属于孝道,这是中国和日本在家庭关系上最大的区别。在中国,近亲和远亲都会共享同一资源,但是在日本,他们都只是道义上或者契约式的亲戚。日本人认为,这些人通常从来没有给过自己任何好处,帮助他们其实是为了偿还共同祖先的恩。如果一个人不得不向这些亲戚伸出援手,就会说“我是出于道义”。

提到道义,日本人第一反应的不是姻亲的关系,而是武士对领主或同伴武士之间的关系,这是日本最突出的传统道义。一个有荣誉感的人必须忠于上级和同一阶层的伙伴,这被认为是武士的美德。在德川家族统一全国之前,道义是比忠更重要和高贵的品德。那时人们效忠的对象是将军。十二世纪,一位源氏将军要求一位大名交出敌对的藩主,该大名在回信中写道“对于公务,余个人无能为力,但重誉之人必重道义,此万古长存之真理”,意思是道义超越了将军的权威,他拒绝对尊贵的朋友背信弃义。在诸如此类的故事中,最著名的就是英雄牟庆的传说了,故事是这样的:

牟庆是十二世纪的一个浪人,一身的神力,但身无分文。当其借住在寺庙里时,和尚们都畏之如虎,因为他杀了每一个过路的武士,把他们的刀收集起来变卖,为自己购买符合封建武士身份的装束。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打扮纨绔的藩主,两人比武竟然不相上下,牟庆才发现原来此人是源氏后裔,正密谋为自己的家族夺回将军之位,即深受世人热爱的源义经。牟庆即刻向其俯首称臣,矢志效忠,从此在其麾下出生入死,身经百战。两人在一次寡不敌众的撤退中打扮成了化缘的游方僧,在路上遇到了敌人设的路卡,差一点就蒙混过关了,但敌人在最后一刻对源义经起了疑心。因为哪怕他打扮成下人的模样,还是无法掩藏一身的贵族气派,但此时牟庆的一个动作立刻完全消除了敌方的疑心:他把源义经痛骂了一顿,还扇了他一个耳光,这一招取信了对方,因为如此违背道义的行为是无法想象的。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后,牟庆立刻拜倒在源义经的脚下,自请死罪。源义经则大度地宽恕了他。

这些古代传说中的道义,是现代日本人心目中的黄金时代,这些故事说明了那个时候的道义没有“不情愿”的含义。如果和“忠”起了冲突,人们可以堂堂正正地坚持道义。“懂道义”意味着终身对主公效忠;作为回报,主公也会照顾属下一辈子;“回报道义”就是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主公,回报主公赐给自己的一切。这当然是个理想化的梦幻。日本的封建史中记载了不少武士被敌对大名收买的例子。日本赞颂复仇主题就像赞颂“誓死效忠”一样,两者都属于道义:忠诚是对领主的道义,为自己受到的侮辱复仇是对自己名声的道义。在日本,这是同一面盾牌的两个不同面。但是在现代日本,“道义”通常表达的都是怨恨,强调说话的人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履行道义,比如:“出于道义,我才给了他这份工作”、“出于道义,我不得不见他”、“他用道义强迫我”等等。当一个人迫于道义时,大家会默认他也许不得不暂时无视正义,即“因为道义我才行此不义(gi)”。人们说,一个人必须行道义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大家会说这个人‘不懂道义’,他就会在世人面前蒙羞“。正是因为人言可畏,道义才必须得到服从。如果把“道义界”与美国的欠债必须偿还类比,会有助于我们理解日本人的态度。正如在金融交易里,破产是对失败的惩罚一样,在日本人看来,如果一个人没有回报道义,那么这个人就相当于破产了。因为日常生活中的每一次接触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道义,所以日本人心里都有一本账,再微小的言行都要记录下来,对日本人来说,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必须谨言慎行。日本的道义和美国的还债都要求等量的偿还,而义务则不同,因为无论一个人付出多少,都远远不能满足义务,道义却不是无止境的。日本人经常送礼,却十分忌讳回礼重于礼物本身,《诗经》中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根本不是美德,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回报道义。为了厘清头绪,日本人都尽可能地书面记载人情网里的往来,不管是有人出生还是过世,插秧、造房还是联欢会,道义的交换总是被仔细地记录在案,以备日后回报。在西方,如果偿还的日子超过了一定的期限,债务的数目会增加,即产生了利息。所以,一个“迫于道义”的人常常不得不回报随着时间而增长的人情债,以免“遭世人非议”。

第七章 最难承担的回报

日本俗语云“最难承担是道义”。“道义”(giri)一词带有典型的日本特色,其起源不同于中国的儒家思想或东方的佛教,而是指一个日本特有的道德范畴,只有考虑到了这一点才能理解日本人的行为。“道义”没有清楚的定义,因此很难解释,大日文辞典里的定义“为了避免被世人非议,哪怕心里不情愿也不得不做的事”,此处“不情愿”这个词点明了“道义”和“义务”的差别:义务来源于出生伊始便存在的紧密联系,本身没有“不情愿”的含义;但是回报“道义”就会让人满怀忧虑。通常道义可分为两大类:对社会的道义和对名声的道义。对社会的道义是指一个人有责任报答同伴的恩情,对名声的道义是指个人有责任保持自己的名声不受玷污,类似德国的“名誉”之说。前者是一种履行契约式的关系,包括了个人对姻亲家的责任,而义务则指个人对自己直系家庭的责任。比如:岳父或者公公在日语里称“道义上的父亲”、岳母或婆婆则是“道义上的母亲”、兄弟姐妹的配偶或者配偶的兄弟姐妹都是“道义上的兄弟”或“道义上的姐妹”。在日本,婚姻理所当然就是家庭之间的契约式联盟,每个人尽其一生完成对伴侣家庭的责任就被称为“履行道义”。首当其冲的是对父母一辈的道义,因为婚事是他们安排的;其次是年轻媳妇对婆婆的道义,因为按照日本的说法,新娘要去别人家里生活的。岳丈家如果潦倒,女婿就得借钱给岳丈家,完成随着婚姻契约而来的责任。日本人说“一个长大成人的儿子为母亲做任何事都是出于爱,因此不能算是道义;只要行动发自内心,就不能算是为了道义。” 然而,履行对亲家的责任则必须事无巨细、小心缜密,不然有可能被人指责“这个人不懂道义”,这是不惜任何代价都要避免的。

对于姻亲的责任最生动的体现就是“赘婿”的例子,即男子入赘对方家庭。一个家庭里要是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父母便会为其中一个女儿挑选丈夫来延续家族的姓氏,而这个丈夫将被自己家的家谱除名,改姓岳丈家的姓氏。一旦进入妻子的家庭,他就得在“道义”上服从岳父、岳母,死后也会葬在岳丈家的墓地里。除此以外,也有因为两家都希望从中获利的,俗称“政治婚姻”,利用“道义”这种束缚力把赘婿和岳父的生意或家族利益牢牢地联系起来。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赘婿的“道义”负担都额外沉重,因为在日本改入别人的家谱是一个后果很严重的行为。如在封建时代,这个人为了在新家庭中证明自己必须随岳父上战场,甚至不惜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日本俗语云“若有三合米,绝不做赘婿”。总之,道义就是会让人为难和“不情愿”,所以在日本人看来,“为了道义”就足以解释负担沉重的人际关系。在日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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