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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政治读后感锦集

学术与政治读后感锦集

《学术与政治》是一本由韦伯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3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学术与政治》读后感(一):学术与政治

马克斯·韦伯是著名的社会学家,学识广博,是个百科全书类的学者,不过知晓他较晚,这也是由于国内引进的晚有关。 此书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收录了他的两篇讲演稿和一篇小论文。前面附有韦伯小传和学术思想解读等。 在讲演中,韦伯表面上是向听从讲解未来把学术或者政治当成自己前途时需要注意的,但实质上对过对美德两国同行业的分析对比阐述自己的理念。 特别是政治方面,韦伯比较了美国的“猎官制”与德国的威权制的对比。可以说这两种制度形成了现化国家官僚体系的来源(少量封建国家贵族当下除外),其内容可以参见《日本官僚制研究》。很有见地。

《学术与政治》读后感(二):学术,唯有学术

不寒而栗

摘录几句感触较深的话:

1. 想要从事学术,不但必须具备学者的资格,还得是一名合格的教师,这两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事情

2. 学术生涯是一场鲁莽的赌博...... 需要忍受年复一年的看着那些平庸之辈爬到你头上去

3. 它们所预设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关切,希望透过这些过程,参与文明人的共同体。但它们不能向任何人证明“科学的”证明,事情就是如此,并且它们预设的这一关切,也绝不能证明此关切是不证自明的。

4 在好战的诸神之间,我们该侍奉哪一位?抑或我们该侍奉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神?

5. 如果每个人都找到了握着他命运之弦的守护神,并对指之从,这其实是最平实而简单的。

《学术与政治》读后感(三):2020_50

在韦伯的解释社会学体系里,「价值」是中心议题之一。本书的「学术」与「政治」其实也可以理解为两种不同的处理「价值」的方向。两者的分歧体现在各自的目的。前一部分先介绍当时的教育环境和他对师生关系及政治的理解,随后引入学术对当时世界的重要作用——「祛魅」。这一项理知化的工作使社会的价值观多元化,人们可以自由地追求他们所热衷的而不绝对的东西,而不是原本单一的全能的神。这一实践过程(追求并维护价值)的极端,我理解为是政治(毕竟没有哪一项活动能为目的诉诸武力这般极端)。在后一部分韦伯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总结了现代政治的特点和不同职业(律师,新闻工作者,公务员等)成长为政治家的可能性,引出政治作为志业应具备的数种品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协调「心志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关系。换言之,作为一个实干家,就得平衡好理想与现实后果两者。总之,无论是以学术还是政治为志业,或者是选择投身于理论还是应用的研究,总要面临目的与手段的二律背反,以此两者为志业的人,都需要一往无顾的坚韧与应对现实的能力和勇气。

《学术与政治》读后感(四):关于韦伯在这场演讲中几处思路不清的地方

1.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处理的问题对象不同,韦伯则是混淆在一起讨论。尤其是对社会科学内的不同学科不能粗暴的用价值和工具的二元对立作出区分,即使是同一门学科内部都有截然相反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研究成果更是天差地别。比如心理学和精神分析。

2. 韦伯认为一门学问无法反证其本身的存在意义,并且认为是天经地义不证自明的。但是韦伯没有说明是否能通过不同的学科视角来论证学术的价值意义。这种推论可能有两种前提,第一是因为他默认各种学问都是径野分明的。第二是他认为工具和工具之间的碰撞无法产生价值。总之韦伯因此也就认为学术无法评价文化,因为文化是处于价值领域的问题。这是为了进一步论证学术与政治应该分离。但是从而导致对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只剩下工具性意义,而在价值上陷入不可知论。

3. 韦伯混淆使用学问和学术的语义,尽管大多数时候学术指的是现代学科教育体系下的学问,但是韦伯在举例以及推论中并没有严格区分,这似乎是默认了所有学问都可以划归到“合理化”后的教育体系中。韦伯将宗教和科学对立起来的原因是为了突出工具性的价值,既然宗教在价值领域日渐衰退,而科学的意义也只剩下工具性从而无法逆推回学术的内在价值,那么韦伯就必然要在科学的价值和工具问题中陷入循环论证。并且韦伯是不承认从工具性的科学研究中引发的价值意义,所以韦伯只能继续挖掘文化这个模糊的概念,至于文化的意义是什么,又陷入了不可知论。这可能是因为韦伯的研究还停留在确定什么是文化的层面上,在论及学术与政治时便已断言文化的价值、内容以及个体的行动与只具有工具意义性质的学术完全不同。

通过表格理清思路

《学术与政治》读后感(五):。。。

“相似相续,非断非常”,这是梁漱溟对生命的形容。此时的我与过去的我,刹那变化,却在佛语的因果善报中找到了一个永衡的天平。这便是宗教的力量,寄永恒的公平于不可知的来世,而对于现世的执著,则是产生困惑的根源,韦伯的两种伦理也就在这里分道扬镳了。

心志伦理与责任伦理,基于同样对善的渴望,却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行为方式。

前者,坚持伦理内在价值的一以贯之,以一种“纯粹的意志”行事,只要心里秉持着善的初衷,就可以勇敢果决地照着它的指引去做。因而,至于行为会否引发罪恶的后果,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亦不在责任承担的范围之内,那是上帝的事。

而后者,则将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归于自我。如果在可预的将来会产生可遇的恶果,那么即使动机是善的,“我”也有责任对它加以克制和避免。在信仰与现实的磨合中,“信念”便渐渐由天堂降到了地面。

于是,目的与手段间的紧张关系便形成了两种伦理在具体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分歧所在。心志伦理者可能因为善因而得恶果,而责任伦理者则可能由“圣洁化”的目的为掩护而做恶行。二者无所谓对错,却都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存在于何处?

首先,道德本身是不是可“设计”的?对于责任伦理者,似乎认为,可以通过有争议的行为,而最终到达那些对道德“愚忠”的人所无法达到的“彼岸”。他在“设计”着他的行为,力图在琐碎而又充满变动的现实中,摸索着前进,以实现他的终极理想。仿佛负负可以得正,恶行也可以幻化出善的模样。如奥古斯丁所言,“正义的基础是非正义,道德的基础是非道德。”可是谁能够判断,究竟“恶”在何处终结,“善”又在何处重生?是现在的你,还是将来的你?于是,第二个问题便接踵而至…

道德,是不是“可证”的?心志伦理者不存在这样的疑问,因为他们坚信,会有一个末世的“千年王国”,这个世界无论在他漫长的生命中如何变化,他的终点却始终会是道德的实现。而责任伦理者却只能盯着脚下的路,但不知道这条路会最终将他们引向何方。他的症结其实在于“不可测”与“不可遇”之间的矛盾。人以一种自以为正确,可以避免不良后果的方式作为,却完全有可能由于主观判断的失误而恰巧遇上这样的恶果。原因很简单,人类理性的有限性。

理性与非理性,在我看来,这就是两种伦理最大的差异所在,但也是共性所在。新教伦理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起源,是一种对宗教的非理性行为而引起的理性结果。而法国大革命,则是一种对于自由与平等的理性追求而导致的非理性的迷失。心志伦理,强调宇宙—伦理观上的绝对理性;而责任伦理,则是基于现实考量的绝对理性。因此,理性与非理性的因素在两者身上皆有体现。

那么,这两种伦理可否殊途同归?在当今世界这确是个问题,因为心志伦理者的“上帝“已死,而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更多道德的标准正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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