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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敌人》的观后感大全

《亲爱的敌人》的观后感大全

《亲爱的敌人》是一部由肖姝执导,纪录片主演的一部中国大陆类型的电影,以下这些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亲爱的敌人》观后感(一):第六集贺女士办案手记

大家好,我是《亲爱的敌人》纪录片中的刘舟律师。我是第一次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法律援助,从而也了解到她们这个群体的艰难。 刚开始,我其实一直不相信贺女士有精神分裂症。我时常觉得跟她对话特别正常。她懂得好多知识,居然还自学编程,小时候唱歌拿过奖,还时不时唱几首,比我会唱的歌多很多。不过,每次和她聊天感觉很难和她交心,她总是喜欢和同性吐露心声,为此我还专门买了本书《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去了解天才和疯子的奇思异想。也正因为我不太相信她的精神异常到可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为鉴定准备材料的时候,我们走访许多了解她的人,去了她曾去过的所有医院调取她的所有病例资料,尽管成倍地付出了大量的时间,我们仍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甚至在鉴定时,我还鼓励她要勇敢地掌控自己的人生。最终结论还是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医学上的判定,也代表她需要法律对她的保护。 通过援助这起案件,我才知道一个人意志独立是多么的宝贵。一个人如果一旦处于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状态,他是不能独立自主地去表达意志的,是不能给自己做法律上的重大决定的。甚至连结婚、离婚都不能自主,选择和谁一起生活也不能完全自主。通过检索才发现,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群体,连相关统计数据都没有,这是一个被严重忽视的群体,而这个群体却不是一个小数量。他们完全没法发声,如果我们不去关注他们、靠近他们、了解他们,他们是没有办法向我们陈述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困境的。他们是被我们这些所谓正常人忽略的一个隐秘在角落的弱势群体,他们真的很需要我们的关切和帮助。 这个案件碰到的法律知识点也很少见:为成年人指定监护人,司法实践中极少指定1人以上;跨顺位指定1人以上就更少了。当然,法律并没有禁止指定不同顺位的人成为共同监护人。刚开始,法官对这个知识点也是犹豫的,以前也没碰到过。为了说服法官必须跨顺位指定2人,我们在裁判文书网中检索了上千份裁判文书,找到了多份指定2人为共同监护人的案例,还找到了几份跨顺位指定2人为共同监护人的案例。 之所以非要帮助贺女士指定两名监护人,是因为贺女士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这一点不用担心。另外,贺女士目前只听姨妈的话,亲妈又不愿意接回去,丈夫又无能为力,当下贺女士跟着姨妈生活才是相对最好的选择。等姨妈百年后再回到丈夫的身边,等儿子长大了,为她养老送终。贺女士这一生能平平安安、老有所依就已经是最大的福分了。

《亲爱的敌人》观后感(二):第二集儿子家暴母亲

大家好,我是《亲爱的敌人》纪录片中的刘舟律师。夫妻家暴的案件我们见过不少,但是儿子家暴母亲的案件还是不多见的。我们律师平时接到夫妻家暴案件的求助时,一般被家暴一方是情绪非常激动的,更多的是寻求解脱、索要赔偿、如何才能让打人者受到惩罚等等。还有很多是自己私下去解决的,比如一方被打了,另一方会喊上亲朋好友打回来。唯独儿子打母亲的事情,母亲却愿意选择忍气吐声,舍不得追究儿子的法律责任。我第一次见陈阿姨的时候,我无数次想说,有两条路你可以选:要么让你的继子女们替你教训你儿子,让他服服帖帖,以后不敢再对你动手;要么报警,该坐牢坐牢、该拘留拘留。但是我很无奈,我知道陈阿姨没有勇气做此选择。其实陈阿姨不怨恨自己的儿子是假,一部分原因是陈阿姨内心深处根本不想承认自己的儿子是个人渣,也不想面对自己教育儿子方式的失败;另一部分原因真的就是血浓于水,儿子与母亲的关系,总有种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连体感,所以愿意去纵容、去替其承受、去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我也借此,提醒为人父母者:爱从来不是一味地满足、付出和纵容。如果说抢夺藏匿小孩是对小孩的忽视,那么溺爱也同样是错误的。爱从来都是一门艺术,溺爱和忽视都是养育关系中一种错误的方式。溺爱的背后更多是没有教会小孩承担责任、学会付出和感恩。父母可以对子女有求必应,父母能一辈子对子女有求必应吗?社会会对你的子女有求必应吗?这个案例其实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如果生活中,大家遇到或听到类似子女家暴父母的事情,要劝他们不要忍气吞声。这种突破人伦底线的事情,打人者还是有基本的羞耻感的,一旦有公安介入,他们还是害怕和觉得丢人的,对于制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有很大帮助。年迈的父母基于血缘和害怕丢人,往往不愿意主动告发,所以,如果我们有看到,一定要给他们勇气,帮助他们去面对。亲情破碎之后,确保自己的人生安全是第一原则。 本案中有个法律知识点需要跟大家交代下:2014年第一次儿子家暴母亲的时候,母亲是没报警的。当时的刀伤目测已经构成轻伤,是可以入刑的。这一次的家暴,只构成轻微伤,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陈阿姨也是知道只是轻微伤并且知道法律后果后才愿意报警。真让儿子坐牢她是不愿意的。没经历过养育失败,不要劝别人勇敢,别人的苦不是该不该、对不对的问题,有一种苦而不叫,不是蠢,是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所以公安只对其进行警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和陈阿姨有保持联联系。直到目前,陈阿姨和儿子没有联系,儿子也没有再威胁她,现在陈阿姨过的很好,继子女也很孝顺她。 这个案子办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难以释怀。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我更强硬点,让其儿子被拘留是不是才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才是挽救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作为律师才更硬气?现在我更坚信:律师不能万能的,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有些一地鸡毛的家庭纠纷,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坚定,外人强行用法律和道德去严惩过错方可能适得其反。

《亲爱的敌人》观后感(三):这个视角,能不能讲好一个故事?

首先,有一些些的惊奇:新生代纪录片果然在向综艺靠拢了吗!

另,我的打分以鼓励为主,评价以指出问题为主。加一星是对这种题材纪录片和摄制组的鼓励,希望能做得更好。

(没开剧透声明,因为感觉纪录片也没啥好透的)

以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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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纪录片没有什么系统的研究,因此没有专业的观点,仅从法学生,同样也是普通人视角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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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法学生而言,这种展现婚姻家事律师工作的纪录片在相当程度上帮助我了解该行业的这一具体面相,获知了相当有效的信息。对普通人而言,也能收获对家庭关系的思考,并且具有普法意义。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由于案件中的主体的特殊性,往往牵扯着许多情感纠葛,家事律师似乎相比其他方面的律师而言在情与法中更重视“情”,家事律师也表现得更像一位“和事佬”。片中案例同样展现出,各种抚养权纠纷、婚姻难题,在理顺当事人情感脉络,了解他们的顾虑、牵挂、赌气之后,往往迎刃而解。虽然本片展现的是当事人之间心结的打开,但同样也能展现法律人人情味的部分,在我看来,伦理和法理本身便是交融交织的,最终落脚处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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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同样也有不足之处。我看到有许多评论批评该纪录片太过“剧本化”,我观看时产生的质疑便有,这些亲爱的敌人之间,真的能那么轻易地“理解万岁”了吗?片中展现的总是,在律师的劝说之后,当事人解开心结,达成和解,而律师在这类案件后解释说是因为有“情”在。我不能评价律师的看法,也不能否认其正能量的积极面向,但我也希望能看到更多当事人同样是在“迫于无奈”“为了面子”“看重钱财”这样多元的原因下做出的抉择,因为在我看来似乎这样的解答更为真实。当然我相信它不是综艺,并不真的存在背后的剧本,不过这样的评论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此片对案例选取及对片段的剪辑有不足之处。

又如,在儿子家暴母亲的案例中(当然我认为这个案例是一个不错的案例,在“情”之外也展现了“法”的威严),我当然不是说儿子家暴母亲是对的,而是在想,儿子对母亲为何有如此大的怨恨,仅仅是因为爱钱,而母亲再婚使得他不能独享母亲的那套房产了吗?或许母亲对儿子的管教,母子一直以来的相处模式等等都是今日这一局面的导火索,就“亲爱的敌人”而言,纪录片能不能深挖下去,寻找更久远也是更隐蔽的因素,更细致地展现母子二人的心路历程?然而纪录片仅在浅层次上展现了儿子因爱财家暴母亲。虽然从普法意义和展现律师工作所需要了解的信息而言,这已经足够,但观众并不满足于此,纪录片工作者是否也真的满足于此了呢?以律师工作为视角,有没有使你们的初衷达成?

基于此,或许可以看出,如果是为了讲述婚姻家庭故事,本片节奏太快,没有将讲清一个故事的细节挖掘完全,虽仍有冲击效果,但给人留下的思考角度、思考细节不足,反而让观众产生走过场的剧本感。同时,观众也很难觉得这是一部专门拍摄家事律师工作的纪录片,如果重在讲述律师的工作生活,这也仅仅像是几个大片段的影像拼接,没有落到细处。

所以,摄制者是不是应该思考,这部纪录片真正想要展现的是什么?想展现的东西是流于表面的还是有深层的肌理的?对于你想展现的世界的这一层面,你选取的视角够好吗,够大吗?如果不够,能不能尝试加入别的视角,把真正重要的故事说得足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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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题外话,同样看到很多评论说自己看了之后“恐婚恐育”,在不以其为玩笑话的基础上,我也想说,此片有所强调的是对自己的修炼,一种平和心态:一段关系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的失败,仅仅是结束。这不仅仅是对婚育而言,而是对任何关系都有所启发。在这种世界观的调整下,对任何事,都没有必要先决性地有太大的期待或者恐惧。

不太会作结,所以就这样结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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